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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够佛系!(1 / 2)

片刻犹豫后,王川便做出了决定,八千元存银行定期,剩下的日常吃喝交房租用。快过年了,正好回家给父母买些年货。

次日,王川和潘家金莲去了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老牛同志认为,同行准备过年了都处于休假状态,此时正好是自己的机会,因此法律服务办公室照常开门,直到腊月二十八。

世上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就在王川和潘+金莲商量晚上去李家之事时,门外走进来一位五十来岁的男子,只见他身形矮胖,脖子短粗,腋下夹着一个黑色手包。

此时,张大忽悠不在屋里,不知道去哪溜达了,屋内只有王川和潘二师兄。

“您好,您有什么事吗?”王川问道。

矮胖男子一屁股坐在了他的面前:“您好,我想咨询个法律问题。”

“您说!”王川道。

“我前年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生意不景气一直没钱还,我想起诉。”矮胖男子道。

“您带材料了吗?”王川问道。

此时的潘+金莲双手飞快的在键盘上敲着字,估计是在跟谁聊天。

“带了。”矮胖男子从手包中掏出了几张a4纸,递给了王川。

“这个高大力是您?”王川看了一遍借款合同后问道。

“对,是我。”矮胖男子道。

王川看了他一眼,哎!名不副实啊!

“这个借款合同没有什么问题,可以起诉。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的话,钱是可以要回来的。”王川道。

“现在问题是对方没有履行能力,听说他做生意赔了,好多人追着他要债呢。我这儿还有一份公证书,您看看能不能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矮胖男子道。

“有担保就好办,是用什么做的担保?”王川一边接过公证书一边问道。

“他一个朋友姓李,用房产给他做的担保。”矮胖男子道。

“公证文书没什么问题,公证处已经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您可以去找公证处,要求他们出具强制执行书,然后去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王川道。

“我去了,但是石景山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矮胖男子说着,又拿出了一份法院裁定书。

王川看向对方,一脸无奈道:“您还有多少文件,您能一起拿出来吗?”

“没了,就这些!”矮胖男子尴尬道。

“办理房产抵押担保的文件没有?”王川看了一眼材料后道。

“我们就没去房管局办抵押手续。”矮胖男子道。

“没做抵押?!那就没办法了,法院肯定不能给您强制执行!”王川一摊手道。

“法官也是这么说的,没有办理抵押手续,不予执行!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公证处不是已经公证了吗?”矮胖男子一脸疑惑道。

“是这样,您这借款案子是第三人用自有房产给您做的借款抵押担保,按照担保法规定,房产抵押必须去房管局办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无效。也就是说你们虽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没办手续,抵押不生效。

抵押没有设立,仅有公证处的文书,法院肯定不认。这属于强行执行第三人财产,没有法律关系是不能执行的,否则就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您明白了吧!”王川解释道。

“可是,公证处已经出文件了?”矮胖男子纠缠道。

“公证处不是司法机关,他们没有权利随便在第三人的财产上设置义务,公证处仅能在有法有据的情况下出具文书。”王川道。

“房产没有办抵押登记,那担保人就没有责任啦?您有没有好的建议?”矮胖男子一脸的无奈道。

“虽然合同中约定的抵押房产未做抵押登记,抵押担保未设立,但是你们签订的担保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所以我建议您可以试试,拿着抵押担保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您不能就合同上约定的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王川道。

“您的意思,我可以拿着担保合同去起诉担保人,跟他要钱,对吧?”矮胖男子道。

“对,就是这个意思。”王川微笑道。

矮胖男子眼睛转了转:“这案子您这边要是做,律师费怎么收?”

“您这案子标的一共二十万,一审我们最低收费一万元,如果有二审收费减半。如果是在外地收费两万起。您要委托吗?”王川道。

“行,我委托。眼看要过年了,我不想再跟他们折腾了,我也没那时间。全交给你们了。”矮胖男子道。

“好,这样吧,马上十二点了,您下午跟我去趟律所,咱们把合同签了,办下手续。所里会安排律所跟您对接。”王川道。

“不是您办我这案子?”矮胖男子惊讶道。

“我是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办案。

您跟我到所里后,所里还要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可以做,才能接案,我们所对案件的把关还是比较严的,不是什么案子都接。我会跟着律师一起办您这案子。”王川解释道。

“哦,可以。下午咱们几点过去。”矮胖男子的疑惑被打消了不少。

“两点吧,看您是否方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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