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举证!”女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宿舍管理制度及值班表,证明被告对宿舍楼进行管理,非本单位人员未经登记不得进出。宿舍属于员工私人区域,严禁私闯他人宿舍。
第二份证据,床铺采购发票,证明被告采购的床铺均出自正规厂家,质量过硬。
举证完毕!”王川道。
“原告,除了你们已经提供的关于双层床铺的国家标准外,还有没有国家制定的其他强制标准?”女法官问道。
“没了!我们没找到其他文件。但是即便不存在国家标准,我们也认为床铺的上下梯子存在安全隐患。”老律师辩解道。
其实王川提出的床铺使用标准,他也知道,只不过他觉得即便是《床类主要尺寸》gb3328-82已经失效,《家用双层床安全第一部分:要求》gb24430.1-2009也可以参照适应下。他打算用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方式,先上一顿组合拳,有用的没用的都扔出去,让法官自己查去吧!
但是他没想到被告律师会查的这么细,做律师不容易啊!律师的肚堪比杂货铺,五行八作什么都得知道点!哎!累呀!
“被告,宿舍的上下梯子是什么样子的?你们有照片吗?”女法官看向王川,要判断是否有安全隐患,唯一的方法就是看实物。
“我这儿有宿舍的照片,被告采购的双层床铺是上面睡人,下面放桌子学习那种,也就是上铺下桌。相邻两张床之间安装有踏步式的梯子,方便上下床。”王川将床铺照片提交给法官后,法官将其中的一张递给了原告。
“原告,你们确认下,是不是就是这种床?”女法官道。
“是的,原告用的就是这种床。”老律师道。
“这样吧,庭下找个时间,你们双方跟我去现场看下实物。下面继续审理。”女法官道。
“原告,你们自称是从梯子上滑倒摔伤的,为什么入院记录上写的却是自床上跌落导致枕部受伤致头皮血肿及左髋部受伤?”女法官翻看病历道。
“入院记录的内容不全是真的,当时原告头部没有受伤,是被告摔倒后,想起身磕在了桌子上造成的。
您看入院病史,上面写着上床时从梯子上滑倒摔伤。这事原告的同事都知道,当时就是他的两位同事送他去的医院,病史上的记载也是他同事说的。”很显然,老律师已经预料到女法官会这么问,所以早就想好了说辞。
入院记录虽然对原告不利,但是病史上的记录还是可以用一下的,而且病史上的记录是无关第三人说的,老律师琢磨着这个无关第三人的话应该比原告自圆其说要可信的多,法官多半会相信。
“原告摔伤时,有其他人在场吗?”女法官看向老律师。
“没有,当时宿舍内只有原告一人。原告摔伤后呼救,是隔壁的两位同事跑过来给急救中心打电话后来了辆救护车将原告拉走的,当时是那两位同事跟着一起去的医院。”老律师道。
“也就是说事发当时宿舍内只有原告一人,没有人看到原告是怎么摔伤的,是这样吗?”女法官道。
“是的。”老律师道。
“是这样吗?被告!”女法官看向王川。
“是这样,当时只有原告一个人在宿舍。隔壁的两名员工也是听原告说的他从梯子上滑落摔伤,并未亲眼看到。”王川道。
他心中暗笑:入院记录是病人(也就是原告)自己说的,而病史是隔壁的两位同事听原告说的,这两份证据一比较,再加上原告不敢承认枕部有伤的事实,最接近真相的是那个可想而知。
“原告被送去医院时意识是否清楚?”女法官看向原告席的老律师。
“清楚!意识清楚!”老律师道。
他真想说原告被摔晕了,意识不清楚,但是不清楚原告在宿舍怎么呼救,又是如何配合医生做的入院记录?显然无法自圆其说。再说了只要法官找那两位员工一问,这事就全明白了,还是老老实实说吧。
……
当王川从法庭内走出来时,已经过了一点半了。这个庭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开到下午一点半,最后出门时,王川的肚子都咕咕叫了。
女法官最后确定实地勘查的时间为隔天的下午两点,双方律师都同意法官的时间安排。
王川让贺彬先找个饭馆吃饭,坐在车上王川给zj一局法务部总经理常兴岳打去了电话,将开庭情况告诉他,并让他安排人配合下法官后天下午的宿舍现场勘查。后者表示会安排小胡对接此事。
下午回到律所,王川迎面正好看到付紫文,想起了之前投资的那个潘二师兄的粤省不良资产项目。
“付律,忙什么呢?”王川微笑道。
“潘律公司又有一个医药行业的项目,我准备下,明天一早跟着潘律去粤省看项目。
咱们之前投的那个不良资产项目,已经开始走程序了,准备拍卖抵押物。我明天跟潘律看完项目去法院一趟,催下法官尽快上拍。”付紫文知道王川的意思,汇报道。
“好,这个项目得盯紧点,这是咱们律所第一次投项目,一定要旗开得胜!我等你的好消息。”王川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