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院子跑一圈!”
那少年心里一寒,知道主家三少爷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一拳竟然将一个身高八尺,三头六臂的汉子给打飞了,若是惹恼了他,给自己一拳……
再说了,听说三郎要练一只护卫队,每日大块吃肉,将来练得和他一样厉害!自己若是偷懒,三郎瞧不上,把自己撵出去……
少年不敢多说,立刻脱了那只鞋,然后开始绕着院子跑了起来。也不敢偷懒,一圈跑下来,口中直喘粗气。
有了他做榜样,其他十五六岁的少年们都有样学样,脱了右脚鞋子跑步,各个嘴里喘着粗气。
祝彪看着他们,心里叹了一口气。
农业时代的佃户,果然和工业时代的产业工人不能比,后者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上手快,效率高,而前者,完全可以用一盘散沙来形容。
若是自己只想做武功天下第一,现在就可以做到,但是要想事业上取得辉煌,是自己必须有一个称心如意的心腹队伍,否则练就绝世武功,也不过如周侗一般,一个武功高明的西军退伍老兵罢了!
而一只称心如意,如臂所指的心腹队伍,是需要时间训练的。
随时说陈昭很擅长培养队伍,在《投名状》世界里,他将一支土匪队伍训练成了改天换地的武装。
放在祝家庄,也只是多花费时间而已。
但时不我待啊,计算时间,只怕最多两年,梁山泊就该来攻打祝家庄,血洗独龙岗了,他必须在此之前,练出一支强军才行。
他这般操练了半个月,东边李家庄的庄主,扑天雕李应也得到了消息。
倒不是他消息闭塞,而是相比较拳打栾延玉,祝彪操练队伍这事,只能算普通谈资,庄内事务繁忙,这个消息传到李应耳中,已经不算晚了。
“嗯?祝家三郎要打造一支自己的护卫队?哼!莫非是对李家庄有图谋?”作为久经江湖的人物,李应从平常中感受到了危险。
“独龙岗上祝家庄最大,那祝彪还要组建护卫队干什么?想吞并我家那千亩良田?”本来就对祝家庄心有忌惮的李应,本能的想到了这个问题。
“备马,我要去见识见识祝彪的手段!”李应下了决心。
到了祝家庄上,和祝朝奉寒暄几句,见陪客的只有祝龙和祝虎,李应便道:“这段时间大家都在盛传祝家三郎的本事,不如召来一见,我等也见识一下年轻人的锐气。”
祝朝奉微微一笑:“我家三郎不在家。”
“哦?不知去哪里了?”
“县内东边景阳冈!”
李应脸色一变:“不知祝三郎去景阳冈做什么,难道是……”
“不错,三郎说是去收拾那条吃人的大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