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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2 / 2)

,闹出人命,他这辈子要良心难安。司机噌的站起来,抹着眼眶回头,然后……

傻眼了。

也没看见男同志怎么动作,小混混就捂着手倒在过道,手指缝里鲜血直流。

□□此刻正在苏卫华指间翻飞,刀身上滴血未占,他满脸喜色的弹了弹刀刃,又把刀递到锦绣眼前,笑嘻嘻的献宝:“看,刚出门就有个傻子送我把好刀,真是幸运。”

挣扎着坐起来的小混混,听到这话两眼一翻,硬生生被气晕过去。

“好,真是好身手!”司机松了口气,带头鼓起掌。很快,掌声如雷响起。

“我刚刚眨了下眼,小混混就倒下了,这……太夸张了吧。”

“可不是,我也没看清这位同志怎么出手,总之就是英武不凡。”

“这位男同志都没回头,一招空手夺白刃,□□就到了他手里,小混混就遭了报应。”

赞美声此起彼伏,苏卫华挺了挺胸,觉得车上的人还是有点眼光的。

锦绣半空中悬着的心终于落地,她横了大哥一眼,怒道:“出息了啊,你知不知道刚刚我有多担心。”

“嘿嘿嘿,我错了。再说,小鸡崽一样的弱鸡,哥可以打一百个。”苏卫华傻笑着认错,又暗搓搓把□□藏到裤兜。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刀的,但家里条件摆在那,他最多就是过过眼瘾。

跟妹妹道完歉,他一脚踩在小混混的胸口,指着对方的鼻子,耿直道:“我什么都没做,这伤是你自己扎的,对不对?”

“对!”整车人齐刷刷答道。

太欺负人了!

昏昏沉沉的小混混听到这话,一口气上不来,再次昏死过去。

县城果然繁华。

这是锦绣的第一印象。

村里难得一见的自行车在县城简直就是铺天盖地,一个红灯,就能拦住了乌泱泱的一大片。自行车的铃声此起彼伏,奏出美妙的乐章。

锦绣觉得县城里的人看起来也跟村里的大不一样,他们大都昂首挺胸,精神饱满,脸上洋溢着自信欢快的笑容。

还有,马路两边都是高楼大厦(原谅锦绣没见过世面,四层五层楼已经让她叹为观止),也太气派了吧。长安侯府坐落在大庆朝国都,可即便是一国之都,也不及这个小县城繁华。

很好,她喜欢县城。

锦绣拉着大哥的衣摆,随着人潮挪动脚步,同时滋生出野望——

她要赚大钱,然后到县城来享福。

“锦绣,你准备去哪家百货公司?”苏卫华站在车水马龙的马路边,紧张的咽着口水,低头询问。

“嘎”,锦绣茫然的眨着眼,有些懵。她连忙翻找原身的记忆,这才明白县城里的百货公司一共有八个?!

谁能告诉她,这真的是个“小”县城?

心里有数后,锦绣镇定自若的瞪了大哥一眼,“我们去第一百货好了。”

很好,马路对面就是第一百货,锦绣更加坚信自己的选(瞎)择(蒙)是正确的。

穿过马路来到第一百货,苏卫华不自在的拽拽衣角,难得怯了场。他实力是很强,但不擅长与人交际也是事实。他低下头,总觉得衣服上带着浓浓樟脑味的折痕看起来特傻。

“锦绣,哥,哥就在这等你。”他找了个避风的角落,双手往裤兜一揣,眼睛盯着脚尖闷闷道:“哥又不懂绣花的事,你自己进去吧。”

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里面人来人往,安全着呢。”

说完,苏卫华习惯性的摸向眉角的那道疤,又想到锦绣就在身边,他硬生生停住,把手插进裤兜。

锦绣眉尖微蹙,心尖酸涩难忍。大哥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年前做的,如今穿着袖子短了半截,再加上那道疤

锦绣不再勉强。

她打开军绿色的挎包,拿出个油纸包塞到大哥怀里,抿唇笑道:“哥,这是鸡蛋饼,你拿着垫垫肚子。”

见苏卫华想拒绝,她连忙背着手后退几步,“哥你在这等我,等妹妹赚了大钱给你买买红烧蹄膀!”

红烧蹄膀?!

苏卫华吸溜着口水,目露怀念。记得上次吃到红烧蹄膀还是在陈会计儿子的结婚喜宴上,那蹄膀连肥带瘦一口咬下去,香甜软烂入口即化,真是回味无穷。

他点点头,乖巧的蹲在墙角。

安顿好大哥,锦绣这才走进传说中的第一百货。五层高的大楼在灰扑扑的县城里显得鹤立鸡群,每一层都有专营的商品。锦绣没心思闲逛,找了个营业员问信,然后直奔五楼。

说来也是锦绣运气好,整个江南县只有第一百货在月余前刚开设了绣品柜台。作为百货行业的老大哥,是想试水这个既传统又新潮的行业。

可如今刚刚拨乱反正,加上刺绣人才凋零,绣品奇缺,所以这个柜台开设以来一直是门可罗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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