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与之年纪不相上下,但她心中还是十分感慨,陡生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感。
江欢头疼,怎么把这块牛皮糖给忘了,只是她要去的地方是他绝对不能同去,也绝对不能由着他偷偷跟去的。
女郎眼风一扫,枫与虽然很想看戏,但还是乖乖退下了。
屋中便只剩两人。
“谢珩。”
女郎轻轻开口,青年只是抿着双唇,反正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一定要跟她在一起。
而她心知自己没时间也没精力慢慢打发他。
江欢不禁叹息,伸手握住他下颔,谢珩顺从低头。
熟料下一刻,女郎竟然狠狠吻了上去,尖利的贝齿迅速咬开他紧合的双唇,软舌长驱直入。
她真的赶时间。
出身矜贵的谢氏子,何曾被人如此亵玩。青年顿时气血上涌,俊颜呈现出滴血一般的红色。
他只是愣怔了一瞬便双眼迷眩,紧接着便激切地回应起来。
天地可鉴,就算重来千千万万次,他都无法拒绝江欢的吻。
只是两个人都不是很熟练,分开后都在各自的唇舌间尝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阿欢,”谢珩粗重的喘息伴随着低哑的声线回荡在她耳边。
江欢垫脚,伸手揽住他的脖颈,在他耳边轻声细语,“唤我岁岁,秦淮河上,星月之下,你不是唤得很好么?哥哥。”
谢珩心尖巨震,脑中一片空白,原来那时,她听到了。
江欢自然不会告诉他,自己游历天下的时候学过唇语,她抬头胡乱地去亲他的嘴角。
谢珩亦小心翼翼地捧住她的脸,再度吻上来。
两人的领悟能力势均力敌,再次交战,却犹如涓涓细流,温润无声,再不会磕碰流血。
谢珩含泪去交缠对方柔软的舌尖,喉中发出一声声哽咽的“岁岁……”
显然十足地沉浸其中。
但江欢并不是。
意乱情迷之余,女郎红着脸狠狠推开他,将青年推到墙上,按住。
水润含情的双眸蛊惑地注视着他,“哥哥,你不是说心悦于我的吗?”
“答应我,你就在此处等我回来,可好?”
【作者题外话】:备注:
1、关于文中的火树银花。根据百度,烟花的起源最早是在唐朝。火药在春秋时期就已经用于民间了。因为设定是架空,所以很多细节会跟着脑洞走,不会严格比照史实来,比如此处的火树银花,我的思路是:东晋玄学纵横,炼药的“神仙”辣么多,炸膛的肯定不在少数,鞭炮不就来了吗,设定里女主仗剑漫游,一路上肯定见识过很多劳动人民智慧的成果,保不齐有个聪明伶俐又不愿意张扬的好人民先一步发明出这种在天上炸火星的东西就被女主学来了呀……
2、不管在哪里,随便放火,牢底坐穿。小说虚构,切勿模仿。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放火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是在百度上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