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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的村里生活,蓝姝虽然已经习惯,但是来到县城之后,她还是会觉得县城的环境对她来说更舒心、更安适。
从前的她虽然是孤儿,但也是在城市长大的,二十多年生活习惯的地方,不是短短一个月就能抹平的。
这种感觉不仅仅是蓝姝。
在她身边,小白也觉得他对县城的环境更加熟悉。
他以前生活的地方,就是在县城吗?
不、他隐隐约约记得,他从前生活的地方,比这里看起来要更好!
蓝姝这边,因为她和小白要在县城至少留几天,所以必须先解决住的地方。
如果是去招待所住,那他们要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才行。
而蓝姝出来的时候,就没有打算住招待所,她准备在县城里租个房子。
租房不贵,一个月只要几块钱,也方便她收了麦麸子之后有地方放。
而且她要收麦麸这件事可是长久买卖,只要她家散养鸡场一直养鸡,麦麸子的需求就不会断。
所以这么算下来,租个房子其实也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