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我不管!”叶笙歌猛地擦了一把眼泪,娇俏的小脸满是倔强之色:“我只要妈妈活着,其他的,我全都不在乎!”
“你!”郑爸爸气的跺脚:“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爸,听话和不听话是要分时候的!如果听话的结果是妈妈离开,我宁愿做个不听话的坏孩子!爸爸,时间不早了,晚安!”
说完,不等郑爸爸开口,她便转身蹭蹭蹭跑上了楼,砰的关上房门,把门从里面锁住。
叶笙歌的脸瞬间变得毫无情绪,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
拭掉眼角的泪珠,叶笙歌靠在门上,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
刚才原主的情绪居然跑了出来,控制了这具身体,让她忍不住情绪失控,可见原主对这件事多么执着。
原主的家庭算得上小康,从小到大没缺过什么钱,如郑爸爸所说,她确实是像公主一样长大的。
原主被教的很好,知书达礼,尤重孝道,十分依赖父母。
一个月前,郑妈妈做饭时晕倒,被查出肝癌晚期。这个晴天霹雳,把父女二人砸的头晕眼花。
可是哭完了,还是要面对现实。
为了给郑妈妈延续性命,家里的钱大把大把的花出去,没多久,家里就被掏了个干净。
可是郑妈妈的情况还是很糟糕,必须继续化疗。
化疗,就等于钱!
而家里,已经掏不出一分钱来了!
郑明月想让妈妈或者,她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而男友林傲,自然拿不出来。
在妈妈和爱情之前,孰轻孰重,完全不用比较。
郑明月几乎没有犹豫,当即就和林傲分了手,而且为了钱,出卖尊严去勾引富二代。
这就是个郑明月的不得已,是她嫌贫爱富甩了林傲的真相。
第一世的时候,郑明月勾引富二代成功,郑妈妈在源源不断的金钱供应下,虽然没能治好,却顽强的又活了三年时间。
她亲眼看着郑明月结婚、生子之后,才放心的闭上了双眼。
她虽然走了,却很幸福,很满足。
第二世,郑明月因为林傲的原因惨死街头,郑妈妈自然不可能有钱继续治疗。
得知女儿的死讯之后,她一激动,癌细胞便飞速蔓延,在手术台上躺了三天再也没醒过来。
一夕之间妻女全都死亡,郑爸爸失望欲绝,可还是强撑着到处寻找关系,将那些畜牲告上法庭,可惜还没能给女儿讨回公道,就被一群混混打死。
第二世,郑家因为林傲,家破人亡,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两世对比,方知甩了林傲,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林傲就是个祸害,谁和他一起谁倒霉。
就连他能踏上神坛,也是无数人给他做了垫脚石,才能成功。
成全了他一个,毁了无数个!
这个男主,真是叶笙歌攻略世界以来见过的最恶心的男主!
而且好好一个现代社会,明文规定的一夫一妻制,最后硬是被他搞成了一个大后宫,招惹的女人不计其数。
只要稍有姿色的,就绝对逃脱不出他的手掌心。
只要是个女人,就忍不住拜倒在他西装裤下。
问题他对每个女人都是真爱,至死不渝的那种,仿佛没了一个就不能活一样。
种马就是种马,特么的还装什么情圣。
这就和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一个道理,总之就是不要脸的代名词!
一想到那些狗血无脑的剧情,叶笙歌就忍不住反胃……麻蛋,又想吐了!
揉了揉胃部,叶笙歌拖了鞋子仰倒在床上。
她穿来的时机不好不坏,只能算及时。
根据剧情,林傲得罪的那个上司应该已经染上了毒瘾,离死不远了。
而郑明月勾搭上的那个富二代,也会在一个星期左右经历公司破产……被讨债的打死等一系列的事。
男女主要这些人死,她叶笙歌就偏偏要保!
反正这个世界,她和男主彻底杠上了,哪怕没有原主这一茬,她也不会放过他。
因为这真的是她见过的最恶心的男主……没有之一!
林傲,等我呦!
咯咯咯!
叶笙歌轻笑一声,水灵灵的大眼睛有些俏皮的眨了眨。
不一会儿酒劲上头,叶笙歌眼一闭,就沉沉睡了过去,连衣服也没脱。
*
都市郊区一个破落的小区,某一栋住宅里。
林傲还沉浸在命运大反转的喜悦里。
一想到上司被赶出公司时那个扭曲不甘的模样,他就心里一阵畅快。
哼,上辈子就是因为上司公报私仇把他开除,他才会落到最后那种境地,落魄成乞丐,最后还憋屈的被气死。
说到被气死,他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影。
那精致漂亮的脸蛋,妖娆火辣的身材,正是郑明月。
这个郑明月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他们相爱六七年,都要结婚了,她居然为了钱,勾搭上富二代,把他一脚踹开!
一个庸俗的拜金女而已,亏的他还把她当女神一样供着,只敢牵个小手,生怕亵渎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