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此处存疑)。双目甚美,三分点秋水,七分凝月华。”
孟逢殃摇着头,轻轻笑了出声:“我有什么好让人惦记的,只不过会解读几个聃文罢了。近期书院查得紧了,我本来打算这个月歇手不再解读的,他们既不会译文,又不愿出钱购买手抄本,便跑我这儿打主意来了。”
“我想想,是他们与你们说,说我近来发达了,有钱了,催你们再拿上一笔?”
他说着,忍不住点头。嘴角还是微微上扬,如融和春风。
“的确是个好主意。我下午才受了伤,心思困顿之下,定没空与你们掰扯,交钱打发便是。这样一来,他们自然有由头威胁于我——擅自放外人进入,是为一个……”
“啊?!”
听到他说起缘由时,秦家人的心里咯噔一声。
但当听到“交钱打发”一词,几个人的脸上同时闪过贪婪之色,眼底神色闪烁明灭,其中一个慑于他的余威,腿还有几分瘫软,却还要咬着牙,发出质疑:“那为什么……”
“哈哈哈哈,孟逢殃,见你精神这般不错,看来是在演武场吃师兄的打没吃够啊。”
随着一声骄溢的大笑,一个身穿杏色衣衫的少年半倚在门框边上。年纪很轻,和孟逢殃一般大的年纪,明俊逼人,眉宇间透着股近乎刻薄的傲气。
正是先前那个翻箱倒柜、胡乱摔砸孟逢殃东西的人。
孟齐靖。
不知道该夸孟家家主基因强大,还是眼光太好,看中的伴侣个个都是美人,孟家的少年们无一不是样貌不俗的,俊丽秀异,神采飞扬。
琴琅觉得,孟家的祖上是个异族人。
他见过的几个少年,眼珠都是极漂亮的蓝青色,或深沉,或清浅,其中,瞳色最郁沉的应属是孟逢殃,即便在日光下都是乌沉沉、湿润润的,宛如一汪静寂寒凉的潭水。
孟齐靖本来想大步迈进来,见门槛旁边挨肩叠背着五个普通人,登时失了兴致。
抬腿,蓄力,一脚一脚踹在了他们的后背上。骂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注意到孟逢殃投过来的眼神,他不等几人开口,更加泄愤似的加大力度,靴子在那本就扑了尘灰的衣服上,碾出一只只明显的鞋印。
话语也颇有指桑骂槐的味道。
“愣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