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杀人的话,动静未免太大了,对他没有好处。”
高务实并不擅长破案,他当年虽然是学法律出身,但学法律和学刑侦,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前者主要是学习法学精神和法学原理,甚至连法律条文其实都并不是主修项目。而后者,才是真正学习如何从各种细微线索顺藤摸瓜来侦破案件。
但高务实当初有一科选修,叫做《犯罪心理学》,这是他现在唯一可以利用的学问——可惜这一科实际上也早就被他忘记得七七八八了,毕竟后来他主要在县委和镇里工作,这学问基本用不上。
但有一个原则是肯定的:凶杀案的案犯至少应该是被害人死亡的受益者。
那么也就是说,现在的嫌疑对象应该从这一点确定:帅嘉谟如果死掉,谁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