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的是,本案有两点在量刑时可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点是,本案被害人的受伤,不是被告人的强奸行为造成的,而是她为了逃避被告人的侵害,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跳楼造成的。虽然不能说与被告人的侵害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毕竟不是被告人为了达到强奸目的而实施的人身侵害,比如掐脖子、击打身体等制服行为造成的。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从法条规定的内容上看,是指为了达到强奸目的,而使用暴力打伤被害人,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而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显然不包括本案的情况在内。
第二点是,公诉机关在本案的指控中,请求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4项,这明显是适用法律错误。这一项的原文是:二人以上共同lun的。而本案是被告人一人单独作案,不是共同犯罪,因此,公诉机关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江雪:“现在休庭20分钟,将被告人押入候审室等待。”
看着法警将被告人带走,确认被告人不能听到法庭对话之后,江雪说:“公诉人,法庭现在给你20分钟考虑时间,把辩护人提出的两个问题想清楚。想清楚后告诉法庭,然后我们继续开庭。”
毛武说:“审判长,为什么要我考虑?”
江雪说:“辩护人的意见很重要,将有可能左右我们的具体量刑。而且,辩护人在法庭调查时,特意提请法庭记录被告人的陈述,你仔细想想,认真想想。如果需要法律条文,我们这里有,可以给你看。”
毛武说:“我觉得没什么需要考虑的了。”
江雪说:“你们卫处长来了没有?”
毛武说:“来了,因为是不公开审理,所以他在外面等我。”
江雪说:“那你打电话请你们卫处长进来一下。”
卫处长接到电话,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赶紧进到法庭来。看到卫处长来了,江雪把刚才的情况对卫处长说了一遍。卫处长说:“小毛,这个法条确实用错了。至于辩护人提出的第另一个问题,我一时想不明白,觉得辩护人说的有道理,但好像他真正的意思并不是在挑我们的毛病。这个案件是你全程经办的,对案情和法条运用你应该比我清楚,你再顺着我刚才的思路去想想。”
20分钟后,继续开庭,江雪就宣布庭审结束,法庭闭庭,但并没有当庭宣判。江雪宣布闭庭时,特别交待公诉人和辩护人,在10天内把公诉词和辩护词交到法庭。陈涛的辩护词已经写好,当庭就递交给了江雪。毛武并没有写公诉词,江雪再一次要求毛武一定要写一份公诉词交到法庭,将会对本案的量刑起决定性作用。陈涛不清楚毛武有没有交公诉词,1个月后,市中级法院把判决书邮寄给了他,他撕开快件,拿出判决书,眼光直接看判决主文:“田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陈涛心中替罗媛一痛,发出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