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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1 / 2)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郑丽丽知道,她现在身处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小说,是曾经火爆一时的言情年代文题材。

女主叶明月,男主苏向北,一个美一个俊,堪称天作之合。在七十年代的风口上,带着亲戚发家致富,中间对付对付极品调剂心情,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这是郑丽丽安排的故事大纲。

遗憾的是,这本小说连载期间她正值毕业找工作之际,所以写不到一半就断更了。

对于书中的男主苏向北,郑丽丽抱有一种很特殊的感情。

和大多数作者将笔下的人物当成女儿儿子不同,郑丽丽在构思这本书的时候,恰好和渣男分手。

生气、失落之下,郑丽丽将无法寄放的感情倾注在笔下的人物上。

也就是男主苏向北。

他完完全全是按照自己理想中的人设来塑造的。

——长得帅、性格好、体贴女主、能力卓越,靠自己在部队中打拼出一席之地,关键还对感情专一,洁身自好。

而女主叶明月,在郑丽丽某种不可说的感情作祟下,被塑造成了她理想中自己的化身。

——长得美、性格落落大方、独立自强、充满了智慧,从小到大身边围绕着数不清的优质男性,但叶明月谁也不爱,她一心一意只和男主苏向北好。

想到这里,郑丽丽轻咬住嘴唇。

明明是穿进自己写的书,为什么不让她穿进女主的身体里,偏偏附在原主这样一个在小说中根本没出现过的路人甲?

就算不是女主,好歹让她穿个有名有姓的角色啊?

比如那个,她为了体现苏向北感情专一洁身自好特意安排的部队首长的孙女,相貌家世优越,还有一份人人羡慕的文工团舞蹈演员的工作。

不像原主,长相普普通通甚至可能有点儿丑,更要命的是,竟然和她原本的样貌有几分相似。

此外,原主的家庭也十分差劲,只是乡下大队一户饭都吃不饱、吃个鸡蛋也要被骂一顿的人家。

这让郑丽丽很是不甘心,觉得自己穿书穿了个寂寞。

别人穿书就是白富美,嫁给又帅又专一的男人,走上人生巅峰。

她呢?

不仅没有改头换面,甚至比她上辈的起点还低。比起累死累活几十年后还不一定走上人生巅峰,不如直接把苏向北抢过来。

反正当初这个角色也是为自己写的,现在她这个正主来了,叶明月怎么也该识趣地给她让路。

郑丽丽给自己想好了借口。

她不是想插足男女主的感情,也不是想破坏两个人的家庭,她只想拿回原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至于苏向北和叶明月的孩子她也一定会好好对待的。

毕竟那个孩子以后也是个不小的人物,说不定她以后的孩子还需要那个孩子提携。

做好思想工作,郑丽丽的底气又多了一层。她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这不是不道德的事情,而是在拨乱反正。

她抬手,轻轻拍了拍木门。

“砰砰——”两声后,郑丽丽放轻呼吸,侧耳倾听门内的声音。

一门之隔。

“哈哈——”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从窗户里挤出来,撞在房檐上,惊动了还没挪窝的燕子。

乌溜溜的小脑袋从窝里面伸出来瞅了瞅又缩回去,紧接着呼扇着翅膀,扑簌扑簌朝南边飞去。

“高高!”小梨子高兴地拍手,“举高高!”

苏向北便又将人猛地举高了些。

随着他掐着小梨子一上一下举高高一左一右坐飞机的动作,呆愣愣坐在炕上的苏锦诚,心脏就跟坐过山车一样。

苏向北动一下,苏锦诚脸色白一层。

手里捏着的奶糖被发热的手心融化,苏锦诚都恍然未觉。

他视线随着半空中的小梨子移动,几次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话还没到嘴边又被吓了回去,整个人离三魂出窍都不远了。

可纵然如此害怕,仔细看的话,还是能从这个孩子的眼神中看出一丝羡慕。

苏向北自然也发现了,他停下举高高的动作,反手将小梨子放在肩膀上坐下。

“爸爸,坐飞机!”小梨子意犹未尽,晃着两条小短腿催促。

苏向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仰头跟小梨子求饶,“让爸爸歇会儿,小梨子先吃糖行不?”

小梨子噘着嘴不大高兴,“那我吃两个,还要举高高!”

苏向北感受了一下发抖的肌肉,按理说他在部队那么多年,当小兵的时候次次训练都是第一名,年末比拼也排得上名次,就算现在紧急集合负重二十公里他也二话不说绝对不怵。

可听到小梨子还要举高高坐飞机的要求,苏向北不夸张的说,腿软了一下。

这要换成一个和小梨子一样的负重,他也不至于累成这样。

就生怕出了差错,全神贯注不能有半刻松懈,不能轻了还不能重了,这才是真累人。

苏向北小心地将小梨子放回炕上,偏头悄悄松了口气。

屁股一挨到自己的小被子,小梨子头就往后一仰躺在上面,同时扭头喊哥哥:“哥哥,奶糖小梨子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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