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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 东方王子(1 / 2)

澄蓝的天空、银亮的星星,蕊仙居的夜并不太黑,透过琉璃顶望去更有梦幻色彩。

很美丽很洁净的住所,可胡仙仙很思念嘈杂的鸿宾楼,很思念简朴的胡家小院,很思念那些再也不会出现在生命中的人。

问起凌若风,忆起前世今生许多往事,思念之情又缠绕了无尽惆怅。

倏忽间非常非常惧怕失去程浩风,靠在他胸前紧贴着他,听他讲不愿接受凌若风的理由。其实只不过耍小性子,想确认他的心罢了,他对别的女人态度如何并不重要。

"不愿接受她的情意,并非她有什么缺点,是我烦透了父亲对我严格的管束,她令我想起父亲的阴影。

从小受到严厉管教,我认为是痛苦,但是她偏偏把那当成是荣耀,对其他人介绍我时也要刻意提我少年成材,是家世良好有教养的人。

她认为我从小端方温文是优点,可我一点也不喜欢那样过。

好容易长大了,长辈对我的约束力也弱了些,难道我还要自己再去找一个人来束缚我?哪有乐意自讨苦吃的人?"

胡仙仙脑海中浮现,凌若风初识程浩风,觉得他符合如意郎君形象,向亲戚朋友夸着他怎么好,而他极为反感的样子。

因程浩风所不喜欢的一切,在凌若风眼里成了优点,他也就不喜欢凌若风了。同时凌若风的矜持高贵在他眼里完全成了囚心牢笼,爱与不爱的理由在外人看来无比稀奇,可身在其中,自己的心实在难以控制。

胡仙仙在程浩风怀里亲昵地蹭了蹭,浸着草木、阳光、雨露的清新气息溢满身心,她为之迷醉,也没有理由。

程浩风抚了抚她的发丝又说:"如果有一个从小被宠溺,长大了也很孩子气的男人,可能会喜欢四师妹这样的女子,会觉得有征服感。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有些人眼里的美玉,有些人眼里成了石头。但愿她能遇到对的那个人。"

这很有道理,胡仙仙没来由地想起陆来尊,照程浩风这么说的话,他和凌若风很配呢,又担忧,凌若风会不会根本不接受?

程浩风可不知道胡仙仙胡想了一大圈,继续说:“很多人过得不好,怨恨非常多,那是贪心了,好的都想要,可到头来也没弄清楚到底想要什么。”

听他说话,胡仙仙很少插嘴,只是偶尔望一望他,双眼中冒着亮晶晶的小星星。

程浩风自豪地笑着,眉飞色舞地说:"有一个懂这么多道理的夫君,很好吧?能崇拜我,说明你自己眼光也不错!"

爱意很明显吗?胡仙仙这才回过神,仰头嘟嘴轻哼一声,腹诽:真是自恋。

程浩风又正色说:“两人相处的大忌,还有一条是不能嫌弃对方父母,蔑视对方也是给自身埋下隐患。”

说到兴起,程浩风讲起初入云华观后,在山下游历遇到的一件事。

一个山村少年出身贫寒,父亲早亡,母亲靠种菜和织布供他读书,终于盼来他考中进士。

因他谦逊谨慎,一个考官很欣赏他,有意把侄女嫁给他。

在询问他家境时,他隐瞒贫穷且又黑又丑的母亲,只说家有寡母,生活还算过得去。

考官之兄也是早亡,只留有一个侄女,嫂嫂希望女婿上门,留在京城。他这条件虽不好,但正合适,因他说只需给母亲寄些银两,没有家族拖累,可以入赘女家。

婚礼之前,山村寡母思念儿子,又想瞧瞧儿媳妇是什么样,借了盘缠上京城来。

他见了母亲后,万般埋怨,岳母也得知了他家实际情况,于是岳母提出:要么毁了一纸婚约,并且把过错全归于他;要么不准他母亲参加婚礼,以后也不准他母亲来京城,儿媳妇更不能去山村探望婆母。

虽然中了进士,在村里人眼中是鲤鱼跳龙门了,可到了京城才明白自己是个小虾米,没有靠山的话,不仅是会被分派去没钱财、也没前途的清水衙门,甚至可能被当成替罪羊惹来大祸。

他同意了岳母的要求,送走了母亲,岳母认为他很听话,对此事还比较满意。

当时,程浩风认得山下的这家人,又正巧去京城听说此事,年轻气盛、满腔热血的他去了深宅大院,劝说这岳母千万不同意这婚事。

规劝原因是预测这个由穷书生成了进士的男人,要么一生窝囊办不成事,只会惹麻烦;要么会不择手段办事,乃至不惜伤害妻儿。

正自得意的岳母哪会听一个不明来历的小道士劝解?还以为程浩风是对她女儿心怀不轨呢。

其后二十多年,对于山中苦修的程浩风恍若一瞬,对于普通人则相当漫长。

这时的山村寡母已经去世,穷书生也成了朝中大员,他一朝小人得志,露出恶狼嘴脸。

曾经优雅体面的富态岳母在马棚里干着杂活儿,满身臭气,瘦如枯柴的衰老身体站也站不稳了,常常被狗仗人势的恶奴打骂,死了也只有草席裹身。

她那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儿已经疯了,因被通.奸的罪名所休弃,可她是冤枉的,气愤怨恨,积郁不得排解才疯癫,如此更无法辩驳,以致儿女也不亲近,凄惨至死。

虽然到最后,那个小人得志的恶狼因贪赃妄法被斩,儿女也得知母亲被冤,给母亲和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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