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泰乾元年,六月二十八。梁皇凤朝歌御驾北上,随军五万精锐护驾,同日晋帝李天逍点三万精锐,南下过江直去忘仙镇。
忘仙镇旁的桥头十里亭只是一片浅滩芦苇地。暮春已过,芦苇长得正旺,一片望去草色茫茫,忘仙镇名义上属梁国境内,不过因为紧邻晋国,又因年年交战,实际已是三不管地。这里镇中县官也只是镇上望族的族长兼任。
这几日忘仙镇的县官钱有书忙得脚不沾地。因得梁晋两国议和,两国国君钦点了这里为议和之地。原本默默无闻、人口不过数千的小镇,瞬间变成了天下人瞩目的焦点。
他身为小小一镇之长,简直有种被天下人看死的感觉。
这些日子一日一张圣旨,一日一个消息,令方年过六旬,身子骨还算硬朗钱有书忙得饭都吃不上,水都喝不了几口,简直是一日老十岁的疲累。
御道得修!
城墙得补!
官道得铺!
连店铺门面,东家西家门板,甚至城东那张寡妇门前都得重新刷漆一遍,小小的忘仙镇忙得一团乱哄哄的。不过每个人心中都有莫名的兴奋感。
开玩笑!
双龙相会一处,风聚云涌,即将开创百年新太平盛世。这不是说明这忘仙镇风水好?是福地!
六月二十八。
天蒙蒙亮,忘仙镇早早大开城门,城中望族的年迈老者,县官乡绅,平头百姓,密密麻麻跪了一地。地上金沙铺道,两旁彩旗飘飘,空气凝重得令人呼吸不上。
天上的太阳渐渐升起,又渐渐升高,终于过了日中,再过了日午,人们支持不住了,有年老者早就在一旁休息,翘首以待的百姓也因为肚饿散去了大半。
钱有书跪在人群最前面,冷汗热汗涔涔如雨下。就在他快坚持不住的时候,官道那边有人喊了一句“来了!”
钱有书浑身一激灵,急忙跪好。
来了,来了!
他口中念叨,祖上有德,如今这忘仙镇弹丸之地竟然双龙相会,也不枉他钱有书这些年求神拜佛终于盼得这个百年难得一次的机遇,说不定议和之后,他钱有书少不得加官进爵,光宗耀祖。虽然迟了点,但也算是大器晚成……
他还没念叨完,过了一会,地上传来沉闷如擂鼓的声音。
是马蹄声!
真的来了!
所有的人赶紧纷纷跪好。渐渐地,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响,甚至空气中传来一种莫名的沉沉压抑感。忘仙镇人们心中的期盼和兴奋忽然被这一股如山气势压得喘不过气来。
好像他们不过是苍茫大海的一片浮叶上的蝼蚁,随时一个浪花他们就死无葬身之处。
人人面上浮起强烈的惶恐与不安。
而此时官道上远远的扬起一大片烟尘。城中众百姓只看了一眼就心神俱丧。只见朗朗天光下,几千几万玄黑重甲骑兵如一大片乌云一般飞来。
兵强马壮,骑兵着银盔甲胄,身下马也披上重甲。他们手提烂银长枪,杀气腾腾疾驰而来。
这哪是议和?
这分明是百战之师,攻城灭地而来。
百姓们纷纷惊呼奔走,钱有书只看了这阵势一眼,差点没昏死过去。不过他勉强算是见过大场面的,立刻扯着干涩的嗓子吼道:“都安静,这是晋帝先至……这是晋帝……”
他还没喊完,那几万玄黑重甲骑兵已到了城门下。马蹄声像是万丈怒涛拍岸,重重扑上这小得可怜的城池。可是还没等百姓都逃散。那万马齐奔的势头瞬间在城门口定住。
城中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只看着那远道而来的晋国最精锐的重骑兵在城门口工工整整排成一个方阵。
万匹马,三万精锐,就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指挥着,训练有素得令人心惊。
城中的人呆呆看着那城门口。此时烟尘散去,终于有一匹汗血宝马驮着一位穿着暗金色盔甲的英伟骑士缓缓走入了城中。
天光耀眼,照在他的身上,暗金色的盔甲泛着矜贵威严的寒光,宝马,长剑,一袭玄色滚金线蟠龙披风随风飞扬。
他逆光而来,犹如天神。
众人不由跪在地上,颤颤伏地。
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染了征尘清矍冷峻的脸。剑眉飞扬、鼻梁挺直,眉眼深邃如雕琢,一双琉璃宝石一样的眼在天光下折射着淡淡的褐色。
他朝着跪在路中的钱有书微微一笑:“这可是忘仙镇?”
钱有书还在发呆忘了回答。
此时,一道稚嫩的孩子嗓音从那男子怀中传来:“父皇,父皇,凤儿口渴!”
所有的人一呆,只见那尊贵男子披风护着的怀中中钻出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男孩。
钱有书口瞪目呆地看着那个小男孩,生平见过不少可爱孩子,唯有这个孩子能称得上“粉雕玉琢”四个字。
小小的龙纹衣冠,小小的宝靴,小小的束带……随军长途奔袭而来,所有的人都尘土满面,唯有那小男孩干净得像是刚刚沐浴更衣过,连头发都没乱。
他就像是在这个污秽尘世中结出的一颗鲜嫩果子。干净得令人心生惭愧。
那尊贵男子一低头,冷峻的脸上露出为人父宠溺的微笑。那孩子就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