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生活很健康很有规律,谁都没想到这种病会让他摊上。之所以发现,是因为他本来想向你求婚的,但是那段时间他身体不是很舒服,就偷偷做了个检查,发现了这个病。”苏莫伸出右手,露出了无名指上的那枚钻戒,比她的手指小了一圈,很紧,但她依旧戴着。
“其实他因为这个要跟你分手我是很不赞同的,你们可以同甘,为什么就不能共苦呢?后来我想了想,也好,你们分手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他了。查出淋巴癌之前,他把求婚戒指都买好了,可是再也没有机会戴在你手上了。”
苏莫背对着洛璇低下了头,也没有再看病房里的辛伽,辛伽变成这样并不只是因为蹦极绳断了,更大一部分是因为恐高导致他在掉进海里之前就已经昏厥了,所以溺水加上淋巴癌的并发症,让他成了现在这样。
这么说来自己倒是罪人了,洛璇无奈的笑了,辛伽爱她是一种习惯,洛璇虽然不是非他不可,但那种习惯就像空气,不在乎时不存在,不存在时又活不下去,她对辛伽不是一种爱,而是一种习惯的需要。
“谁会以为这种玛丽苏的剧情会在自己的生活里发生啊?是他自己搞得那么矫情,我只是做了我最可能做的事而已。”
看到苏莫没有任何反应,洛璇准备转身离开,就在这时,拐角的走廊走来两个中年人,是苏莫的父母。
“啪—”
苏莫的母亲丝毫没有手软,一巴掌扇在了洛璇的脸上。
“枉我们一家人对你那么好,把你当成未来的儿媳妇,没想到你心肠那么歹毒。”面对洛璇,苏莫的妈妈怒目而视,恨不得把长久以来的怨恨都在一夕之间表达出来:“你滚,滚得越远越好,不要再来祸害我们家了。”
“念在你是长辈的份上,这一巴掌我受了,不会再有下次了。”洛璇用一贯的冷漠回应着,本想转身离开的,但看到了苏莫妈妈的样子,又犹豫了。
在洛璇的印象里,苏莫的妈妈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年轻的时候在银行当收银,一路做到了经理,前不久刚刚退休。明明已经五十五岁了,但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只有四十岁上下。
她最让人羡慕的就是一头乌黑的长发,自己以前给她梳头的时候还会调侃她头发黑亮显得比辛伽还年轻,但是此时此刻,她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
白发就像卸妆水一样,让人看起来一夜之间就老了几十岁,再加之她已无心打扮,没有化妆加上随意的着装,若不是身材和气质在那做底,看上去就像个花甲老人。
“洛洛,即使我们两家有缘无分,我也没想过有一天你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来。”
洛洛,在洛璇的印象里,这么叫自己的只有三个人,分别是辛伽和他的养父母,即使自己和他们闹得这么掰了,辛伽的养父还愿意用这个称谓来叫自己,洛璇觉得愧疚。
“叔叔,我知道这件事错在我,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有辛伽的生活,我已经把自己融入到了你们家中,十年的时间,我从未想过没有他的生活,当他跟我提分手的那一刻,比起他,我更想结束的是我的人生。”不知为何,洛璇对辛伽,对苏莫,对叔叔阿姨并没有很深的感情,但是这种话藏在心里,一直告诉自己,你该这样想。
“我之所以不愿意承认我的过错是因为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既然做什么都于事无补,干脆顺其自然好了。”洛璇无奈的摇了摇头,又往ICU走去,隔着一层玻璃,静静的看着辛伽,他还是那样安静,安静得毫无生息。
“您好,请问你们是辛伽的家属吗?”洛璇往身后看去,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站在辛伽养父母面前。
“病人已经脱离危险期了,各项指标也回归正常,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也方便你们照顾。”医生有条不紊的说道:“你们谁来跟我办一下手续?”
“叔叔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叔叔只是觉得,既然你已经知道错在你,也知道你的世界里不能没有辛伽,那就该让他开开心心的走完最后一程。”苏莫的爸爸站在洛璇的身后,轻轻的叹了一声气。
是啊,辛伽说分手是因为他得了绝症不想耽误自己,自己犯了这样的弥天大错,叔叔阿姨也没有过多的怪罪自己,还能冷静的跟自己讲道理。毕竟眼前的人都是自己曾经改口叫过爸妈的人,自己也算是他们的半个女儿。
洛璇知道,这件事从头至尾自己都不占理,自己就是个自私自利、报复心重还疑神疑鬼的小女人,根本没资格跟任何人争论对错。
看着手续办完,辛伽被转到了普通病房,洛璇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走到了他的床边。
曾经的辛伽是个一米八三的大高个儿,体重七十多公斤,很健美的身材,虽然算不上壮实,但也让人感觉很健康。
距出事到现在短短十五天的时间,他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两条胳膊放在被子上,瘦得可以清晰的看见经脉,左手因为打针的缘故已经淤青了一大片,右手也被扎得跟马蜂窝一样。整个人面色灰白,鼻腔还插了胃管,进食只能吃流食,绝大多数时间都昏睡着。
洛璇端了个小板凳坐在辛伽的床边,握住了他没有打针的那只手,细细按摩着,这样对消除淤青有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