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男人皮肤黝黑,正咧着嘴冲她们笑,显得一嘴大牙格外的白。
见邓钰吓成这样,那人更乐了,“堂姐,一年多不见,你咋一点也认不出我了?”
邓钰努力在金巧巧的记忆里寻找,按理说黑人这么特别的存在,应该记得很清楚才对,可邓钰想了半天,对这副面孔都没有半点儿印象。
但那声‘堂姐’很值得琢磨。
这时候能出现在这儿,叫金巧巧堂姐的。
大约只有三叔家的堂弟,金志了。
记忆里金志还是一个干净帅气的小伙子,怎么许久不见,完全变了一副模样。邓钰不确定问道:“阿志?”
金志嘿嘿笑了几下,“看来堂姐还没有忘记我。”
邓钰神情古怪的把人请进屋。
不能怪她有偏见。
记忆里金志虽然模样周正,但金巧巧一直觉得他脑子不大好。
金巧巧嫁人的时候,金志才三岁。不过她嫁得近,也算是从小看着他长大,从前她没少欺负他,他却爱总跟在她后头,乐呵呵的,活像个傻子。
“你啥时候回来的?”
金志跟人跑船,一年到头都在海上,很少回来。
“昨日回的,到家的时候不巧,大伯说你前脚刚走。”
邓钰给他倒了茶水他也不喝。
兴冲冲的说:“堂姐,你看,我给你带了好东西。”
金志在他的布袋里面翻腾。
祁子南向来对这个出过海的舅舅好奇得很,支着脑袋过去看,“阿志舅舅,你带了啥好东西?”
金志先是翻出了一串贝壳,“这是我在滩涂上捡的,瞧着好看,就给串了起来。”
“这是黄鱼,已经晒干了,新鲜的更好吃,可惜没法带回来。”
祁子南蹲在边上好奇看着:“咦,这个虾咋这么大?”
“这是海虾,跟咱河里捞的河虾味道不一样。”
一布袋的海货,这年头海货很值钱,但是不易储存,晒成干的味道没有那般鲜美,内陆百姓也不懂得如何烹饪,吃个稀奇罢了。
邓钰却是老早就馋这一口了,她心里头琢磨着,黄鱼干可以清蒸,海虾可以爆炒,处理得好,不仅没有腥味,味道还很绝。
翻完了海货,金志把空袋子塞进腰间,站起身来,神神秘秘说:“堂姐,最后这个是单独给你的。”
他朝邓钰摊开手。
掌心里是一颗硕大的珍珠。
日光下通体透着细腻的光泽,成色极好。
“这可是个宝贝,很漂亮。我自己无意间得来的,我师傅都不知道。”
东海大珍珠?
邓钰微微震惊,这么大的珍珠,就算是放在后世,那也老值钱了。这个年代,这种东西大约会流入皇亲贵族手里。
金志憨憨笑着,邓钰看了他一眼,得亏了他师傅不知道,否则哪容得他带回来。
她摆摆手:“这么贵重,我哪能收。”
金志把手往邓钰面前递了递,“堂姐,我特意给你留的,连我娘都没给。”
“那你还是拿回去送给三婶儿吧,这东西值钱着呢,你可别这么随随便便给拿出来。”
“堂姐,那你替我收着呗。哪日我落魄了,我就来投靠你,你管我吃喝,就拿这颗珠子抵,成不?”
邓钰知道这些年三叔三婶替他攒了不少钱,再如何金志将来也不至于落魄到没有吃喝。
但看金志实在坚持,她还是收下了。
将来等他娶媳妇儿,她还能给添一份聘礼。
邓钰收下东西,让金志留下来吃饭。
金志本来觉着堂姐一大家子人都要吃饭,过得也不容易,就不必多费一口粮食了。
邓钰却坚持说他难得来一趟,吃顿饭再走,老三这小子还想听他说一说赶海的趣事儿呢。
金志昨日听大伯说了堂姐夫的事儿,觉得堂姐日子应该过得很清苦。
吃饭的时候却愣怔了一下,这有鱼有肉,菜色丰富得都赶得上过年了。
“堂姐,我平日里吃的挺好的,不必为了我,准备这么些,我太过意不去了。”
祁子南捧着饭碗说:“阿志舅舅,咱家平时也吃这些的。”
祁老太太知道金志是金巧巧娘家来的弟弟,对他也十分客气,“是啊,安心吃吧,米饭灶上还有,不够让老三给你添。”
“谢谢婶子。”连祁老太太都这么说,他也不再客气了。
一年到头吃不了几回米饭,如今觉得能吃到一口喷香的白米饭,那简直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儿。
金志连吃了三碗饭。
东子媳妇儿简直太会烧菜了。
好吃不说,还很下饭。
他吃完第三碗,也不好意思再添,默默放下碗筷,打了声儿饱嗝。
“阿志舅舅,你放着,我来吧,今儿轮到我刷碗。”金志帮忙收拾桌子,祁子南忙阻止了他。
“那我和你一块收拾,你不想听我说出海的事儿吗?我俩边收拾边说。”
两人在灶台边刷碗。
祁老太太瞄了一眼,过来与邓钰说:“你这弟弟,今年多大岁数?可有婚配?”
“今年刚及弱冠吧,未曾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