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影的意思,就是在合同问题上,与聚贤庄公司打官司很难赢。
毕竟他们签订的是加盟、服务类型的合同,对方已经提供服务了,指导其开了火锅店,但因为有免责条款的存在,加盟者赚不赚钱,和他们公司无关。
可以说,聚贤庄餐饮公司,已经提前就做好了坑人的准备,合同都是这么歹毒。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她就建议换一个维权对象,那就是大明星陈贤。
这些韭菜店主,大部分都是被陈贤的名头吸引签约,那么陈贤就涉嫌广告欺诈,可以向陈贤提出索赔。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明星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推荐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一个维权思路,但也不好实现。
首先就是取证问题,他们了解到的陈贤和聚贤庄公司之间的联系,还是出自陈贤的账号,说他只有2%的股份。
对方只是口头说的,是不是真的还存疑,如果他们擅自去告,最后对方掏出来什么证据,表明陈贤与此事无关,尴尬是小事,关键是耽误时间。
张小蛮点点头,这确实是个难题。
他们要维权的难点有三条,一是要证明陈贤和聚贤庄之间有密切联系。
二是要证明,他们在创立聚贤庄公司之初,就存在着欺诈的想法。
三是要证明,聚贤庄公司在与维权用户签订合同前,有诱导或隐瞒的情况发生,否则是无法撤销合同的。
可惜的是,这三条难点目前都难以实现。
全国目前网友统计的聚贤庄火锅店数目,大概有一百多家,分布在各大城市,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赔钱了,有一小部分开的早的人,确实赚到钱了,所以不是所有加盟者都出来维权。
在需要维权的几十人里,确实有人录下了签合同时的录音,但是他们是明面上录的,对方说话很谨慎,梁思影鉴别后,没有有用的证据。
现在事件陷入难题,还是因为证据的事。
要说这些维权者也是,看到大明星加盟,就忽略了一些必要细节,几百万的投资项目,居然为了省律师费,没有找律师协助,就带几个哥们去了,导致现在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想要去起诉维权都没有证据支持。
为此梁思影做了个形象的比喻:有无良商人生产了一种纪念卡,实际上不值钱,但是他们宣传,这张卡很快就会大涨,能带来收益。这时候一个人想要买,但是卖卡片的人警告说,这里面有风险,我们不保证卡片能上涨到什么程度,但用户还是买了,发现是一堆废纸片,根本不值钱,这时候再去找卖卡的人,别人拿出合同,说我已经提前提醒过了,完全符合法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用户就只能吃哑巴亏,因为在法律看来,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卡片购买合同。
其实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并不是受害了就一定能讨还公道。
现在正常维权道路走入死胡同,那就需要张小蛮用上非常规手段了。
他首先找到私家侦探夜莺,请她去找一下陈贤与聚贤庄公司的合同,看看能不能有突破。
“这个很抱歉,这已经触犯了刑法,恕我没法接单。”
夜莺给拒绝了,她们搞一些隐晦的侦察还行,但是直接跑到对方公司里面去偷文件,这要是被发现,他们一个团队都要去吃牢饭。
看来夜莺这条路也走不通了,那只能依靠系统了。
“系统,你这里有什么办法帮助韭菜老板维权吗?”张小蛮问道。
系统回答:“本系统不提供怼奇葩思路,可以自行在所拥有卡片中找寻方法。”
张小蛮就开始翻看自己已获得的卡片。
均贫卡,心想事成卡,免罚卡,乌龟卡,衰神卡等,貌似可以使用,比如衰神卡画个圈圈诅咒陈贤,均贫卡让他一贫如洗。
但这些都只是报复措施,并不能帮他完成任务,还是无法正确维权。
那么就拿这个明星代言没办法了吗?
忽然,事情迎来了转机,因为濮滨父子案正式提起公诉了。
这可是一个大事件的后续,全网的记者齐聚万城市,进行跟踪报道。
张小蛮顿时来了兴趣,看来这个惩戒任务要完成的架势,那他即将收获奖励,张小蛮就和系统许愿,希望奖励他一件能帮助他给明星代言案维权的道具。
“已受理。”
系统表示已经收到,那么就静待审判结果了。
这次张小蛮也去了万城市,他是带着尹自安回去的。
这么有意义的一件事,尹自安肯定要亲眼见证,而且他也是报案人之一,需要去现场。
当然,当地肯定有很多濮家父子的余党,作为领头灭了那对父子的人,可能会遭遇到报复,所以为了安全,他也带了项牛等人一块过去。
在万众瞩目下,濮家父子的公审开始。
这次的审理因为涉及多人隐私,因此不公开审理。
公审过程十分漫长,从一大早开始,一直持续到了日落西山。
最终在接近下午五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