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破产了。
于是,谭胜又回到了穷光蛋的时候。
但是,这几年,他已经习惯了有钱人的生活,让他去上班,他还真不愿意。
不久前,他遇到了一个以前认识的道上大哥。
他名为勇哥,是跟超爷的。
而超爷,乃是东朗区新晋的大佬。
勇哥说,超爷现在正在发展时期,正是缺人的时候。
如果他跟着他,以后肯定能成为一方大哥。
谭胜思索了一番,就答应了。
混混也行,总比上班强吧?
勇哥等超爷生日的时候,就把他引荐给超爷。
勇哥还说了,最好能带个女的过去,到时候给超爷表演个节目什么的。
刚好,他前几天遇到了周柔,于是,他就打起了周柔的主意。
因为,他知道,周柔唱歌挺不错的。
周柔望着谭胜,冷笑道:“你当我是小白,唱歌而已?当我傻吗?”
谭胜张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最后,他沉声道:“就算要喝几杯酒,那也没什么啊?反正你是做销售的,平时也应酬不少,你就当也是普通应酬就行了。”
周柔冷笑了一声,道:“我以前应酬,可没要上台唱歌,没有这么恶心的。”
谭胜脸色一怒,道:“如果你不答应,我以后就天天去你公司堵你!”
“你!”周柔气得浑身颤抖,怒道:“谭胜,你能别这么无耻吗?”
谭胜看着她,冷冷一笑,道:“无耻算什么?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顿了顿,谭胜又继续道:“还有,如果你真的不答应,我就叫人去收拾昨天叫秦浩的那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