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不需要主动问,他有猜测,下面是验证猜测,只需要戳戳肉食主义者的那根弦,便能叫人主动承认了。
果然,许暮施施然坐下,抽出一双筷子跃跃欲试,“我们边说边吃。”
“没关系,你先吃,我可以等。”
书搁在一边,他单手拉住宽大的袖子以免它掉进碗里,另一只手把面端出来,动作行云流水,半点不像目不能视的人。
“真是身残志坚。”第十次确认原随云真的是盲人之后,系统不禁心怀敬佩。
许暮笑了笑,这样的词更应该形容那些尽管不幸却积极生活的人,或者是在残运会上奋勇向前的人,她敬佩他们。
有一段时间她的工作是开导身有残疾的人,他们是否因为自己的残缺而陷入魔障,许暮一眼就能看出来,原随云的表现再像个正常人,也只是像而已。
也难怪他,无争山庄传承了三百多年,整个明朝才二百七十六年,流水的王朝,铁打的世家,足以窥见这是一份多么大的家业,曾经的无争山庄代代出奇侠,德高望重,世人敬仰,现在她沉寂了足足五十年。
他所要收拾的就是这样一个局面,日薄西山,美人迟暮。
原随云是独子,是他爹的老来子,他从出生到成长的过程中被老庄主寄予厚望,他又是盲人,身处这个超然的地位上,看笑话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听起来,简直是工具人一生。
话虽如此,要说对他有多么同情,那是不可能的,许暮的性格摆在这里,那些吃不起饭,卖儿卖女的人更值得同情,她对原随云,顶多是练功之余看看路边的风景,还是那种高铁窗外的风景,嗖一下就过去了。
吃完了人家的面,胃里暖融融的,许暮给他说了一遍这首诗,讲述它的创作背景,一谈背景绕不开红楼二字。
原随云世家出身,文武双全,默默听着,说道:“原来是女儿家闺中伤情之作。”
许暮不置可否。
“恕我冒昧,你为什么拉这首曲子,莫非也在伤情吗?
这话在明朝问,确实冒昧,能把女孩子问脸红的那种,好在许暮不是这个朝代的女孩子,更对原随云没有半点琦思,所以她很坦诚。
“对,我也在伤情。”
四月二十五,黛玉敲宝玉的院门,晴雯没有开,她却看到宝玉送宝钗出门,伤心欲绝,翌日作葬花吟;四月二十五,扬州城破,史可法慷慨就义,我扬州八十万同胞罹难的开端。
曾经烟花三月下扬州,后来“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纵然时移世易,到底意难平。
原随云眉梢微动,似是没想到她痛快承认了,“若是不弃,你可以说与我。”
许暮轻笑,这种事,说给人,也未必懂,没有什么好说的,她道:“今天太晚了,下次吧。”
她起来收拾碗筷,原随云拦住她,“你放着,我叫家仆来收。”
“一个碗而已,哪能让贵客动手?”许暮卷了卷袖子,舀水洗了,她以前用的是洗碗机,现在是处处自己动手。
回去要用凤仙花水泡泡。
她见丁枫在门口,也没提要送原随云回去,告辞离开了。
只剩下原随云陷入沉思。
他自诩是无情之人,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对父亲没有孺慕之情,对仆人没有关怀之情,对江湖中的亲朋故旧更无友爱之情,原随云不觉得这是耻,视之为平常。
然而他听到那琴声的时候,有生之年头一回感到心脏被狠狠一捏,痛楚突如其来,叫他猝不及防。
他没有见识过音乐的感染力,所以没有往这方面去想,只当曲子本身意蕴深长,谁知不过是男女之间情情爱爱的那点事,根本动容不了他的铁石心肠。
那问题定然出在许暮身上,她演奏这首曲子时在想些什么?琴声竟然如此凄厉,像是一把刀捅进心脏再狠狠一搅,抽出来的时候血花四溅,花谢花飞花满天。
谁知,她却不肯说。
他忽然感到许暮与他想的不一样。
丁槐禀报的时候,他觉得他们是一类人,用无害的面孔迷惑世人,赚取好处,赢得人们的交口称赞,背地里冷血无情,连路边的垂死之人都不会搭救一把,恍若未见,漠然离去。
他交给丁槐的任务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不生许暮的气,他欣赏她,甚至不曾见面就喜爱她。
出身名门,天赋奇高,表面笑脸,背地冰霜,多么招人喜欢啊。
如果许暮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说:喜欢与你属性相近的‘我’,知晓我的伪装,我可以释放出来的恶,别人都不喜欢,而你却欣赏纵容,只不过是因为我做了你潜意识里想做的事。
所以你暗自叫好。
你那是喜欢我吗?你那是喜欢你自己!
归根究底,自恋而已。
可惜许暮现在没有机会说,原随云也没有意识到这么复杂的心理问题,他有点嫉妒。
他们是一样的人,他的世界一无所有,是瞎如蝙蝠的黑暗世界,而许暮的世界里却有一曲葬花吟。
多么可恨。
她要是瞎了该多好。
“阿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