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私人企业之所以不被看好,是因为职位难以晋升,但倘若你是一个五百多人大企业老板的亲外甥呢,这样晋升便不存在问题了。而且你还身为家族企业一员……”
唐清华解释得很随意,
但听起来却豁然开朗!
“难怪二哥能上大学!”
蒋华耸了耸肩:“你看看他这脑瓜子?我虽然话多,但很少仔细去想事,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像他这脑门子,弯弯拐拐真多,活该他当老板。”
“有道理!”
蒋全郑重的点头。
“拉倒吧——”
唐清华顿时一笑:“好好干吧,生活会越来越好!”
……
蒋全两人回他家,唐清华也要回老家。
再过几天就要去学校了,他想回去陪陪爷爷奶奶,在老家再悠哉的待两天,享受一下农村的夏日凉爽,等到了西都就感受不到了。
夏天的暴雨,让水泥石子路坑坑洼洼,不复去年时的平整。
“吱嘎——”
唐清华突然停下。
反光镜里,一个军装年轻人大步前行,身形矫健,健步如飞!
唐清华把车倒退几步!
“九叔,九叔——”
唐清华停下车大声叫道。
“是清华?”
年轻人很快认出他,亲热上前来:“你小子怎么在这?哎哟,还开起轿车了呀!”
“上车,一起回去!”
唐清华兴奋的叫上他。
对方坐上车,好奇的打量着。
此人名叫唐光耀,是唐清华最小的堂叔叔,但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小时候唐清华经常跟着她屁股后面转,但唐光耀1999年去当兵,一直都还没有退伍。
前世并无今日的相遇,前世的唐清华正在上大学,努力在书架打工赚钱。而他毕业之后,也很少遇到小堂叔,因为他入赘去了广西,几乎很少回来,据说女方是位公安局局长的千斤。
“听我爸妈说,你们家发达了,但这才几年呀,你小子竟然就开上了轿车?不愧是我们这群人中脑袋最滑的小子。”
唐光耀笑嘻嘻的看着他。
“这些年,有些离奇际遇罢了!”
唐清华轻描淡写的说:“你什么时候退伍?”
“我这不是退伍了吗?”
唐光耀微微迟疑:“我也不知有没有选错,没有选择工作,而是选的拿钱……以后跟着你混?”
“你不去广西?”
唐清华好奇的问他。
“我擦,你也知道这事?我爸妈真是个大嘴巴……青菱虽然很想我去,但她也尊重我的选择,说只要我能自己找到好工作,她就来找我。”
唐光耀径直说道。
“青菱??”
唐清华立刻追问起来。
“青菱是我的战友,我们俩在部队恋爱了,这次一起选择的退伍。只不过,她家条件好,给她安排好了工作,希望我能到她那边去。”
唐光耀好不隐瞒的回答。
“……”
唐清华点点头。
这些信息,大致和前世差不多,据说小堂叔当的武警,级别还不低,就是因为这小婶婶才退伍的,最终两人能走到一起,也算是有缘分。
两人说着说着,车边到了唐家山。
唐光耀在距离家门里许路下车,他要用步子丈量这段儿时的道路,只是他一身军装,很是吸人眼球,快速的被人认了出来。
“这不是唐光耀那小子吗?”
“你说谁?混世魔王唐光耀?”
“就那你们故事里,追鸡撵狗,成天带着帮小子到处乱串的唐光耀?”
大人小孩都冒了出来。
“德叔,我回来啦!”
“小玉,长高了哦?”
“易小国,来来来,老子一只手打翻你!”
唐光耀虽和唐清华熟悉,但两人却是村里的两个极端,一个小子聪明伶俐,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一个小子甜皮捣蛋,是大人们的眼中钉。
“回去,把橘子树看好,不然没几天保准丢。”
“你家不是还有些葡萄吗?赶紧摘了,否则明儿肯定没有。”
“腊肉可别挂厨房了,放楼上去吧,这混账会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