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一)
刚刚走到东门那里,姜志明还没来得及四处查看,一个美丽的女孩就带着一股奇异的芬芬,像只快乐的小鸟般,朝他扑了过来,她在他面前奇迹般的站定,一脸的笑容如同鲜花盛开,好像她是一粒五彩炫丽的玻璃弹珠似的,在他的面前跳跃着,嘻嘻笑道:“姜志明,是我啊。”声音好听的就像音乐。
姜志明眨了眨眼睛,居然是林庭月。
林氏集团的大小姐,娶了她等同于掉进福窝,身份地位权力接踵而来,胜过自己奋斗一生。
她像是一枚金光闪闪的钻石,她的到来,让原来阴沉的天空也变得明亮起来。
但是她来找他做什么?
姜志明瞪眼看着林庭月,上次在校园里面偶遇的女孩,她说她是邻校的学生,第一次来q大参观,不认识路,想麻烦他带路,他当了导游,女孩好像对他有好感,分别的时候,主动问他要微信号码,当时他的心里只有叶文玉,说自己没有微信,拿出了老款手机,引起她哈哈大笑,他面子难堪,愤怒地离去。
叶文玉说她叫林庭月,她是林氏集团的大小姐,这个世上,想娶她的男人,估计可以编成一个军队,队伍可以从q大一直排到s市的火车站。
姜志明打量着站在他面前的林庭月,她全身名牌,香奈尔的吊坠项链,古奇的小背包,驴牌的鞋,他又看了看不远处,一辆冰蓝色的保时捷跑车停在那里,没错,那是她的座驾,他上次看到过的。
他心想,叶文玉说得应该是真的,这个林庭月就是林氏集团的大小姐,她是一个十足十的白富美!
虽然有漂亮富有的女孩主动来找自己玩,姜志明作为年轻男人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的满足,但那只是片刻的欢愉,很快的,被叶文玉拒绝的痛苦又占据了他的心房,嘴腔里仿佛有黄莲漫开,失恋的悲愤如同毒蛇一般,小口小口地咬着他的心。
他情绪低沉。
内心的痛苦非笔墨难以形容。
林庭月对他笑道:“我还没有吃中饭,你吃了吗?”声音像檐间的风铃一般动听,一个女孩,富有、美丽、有音乐般的声音、天使般的面孔、魔鬼一般的身材。
林庭月真是得老天厚爱,女娲在造人的时候,其它人都是粗制滥造的一挥而就,独独,林庭月,却是用了十二分的心血,精雕细刻。
她像一个美丽的瓷娃娃。
姜志明肚子一阵“咕咕”叫,声音异常大,连林庭月也听到了,她哈哈大笑起来,对他拍手说道:“原来你也没吃饭啊,走,你请我吃饭去!”说完她就要伸手过来勾他的手,神态极其的自然熟络。
姜志明后退一步,面庞热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大胆的女孩,他没有钱请大小姐吃饭,再说了,他也并不想请她,虽然很多男人表示想娶林庭月,但并不代表他也想。
一个男人靠女人吃饭算怎么回事,一个男人最厉害就是自己白手起家,奋斗成功。
林庭月愣了愣,看着姜志明通红的脸,如同煮熟的虾子,她只好难堪地缩回了自己伸出去的手,一颗心怦怦狂跳,胸腔里仿佛住了一只兔子,呃,平生第一次,她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居然像一个男人般主动,她刚才想干什么,她想伸手去拉他的手呢,就像小情侣一样,想手拉手一起去吃饭呢。
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林庭月内心一阵甜蜜,没喝酒,却好像喝醉了,她看了姜志明一脸,俏丽的小脸上红粉绯绯,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像星星一般闪亮着。
姜志明不敢多看,只觉得自己不但脸红了,甚至连脖子和肩膀也热辣辣起来。
林庭月突然想到他之所以后退一步,一个是因为他和她不熟,她想吃他豆腐占他便宜,他不习惯,另外一个原因是可能他出身清贫,他没有钱请她吧。
因此,林庭月体贴地对姜志明说道:“我请你好了,就当是你陪我吃饭,好不好。”声音温软,如同熟糯米一般。
姜志明愣了愣,羞愧和不安让他继续红潮上脸,甚至连肩膀和脖子也热辣辣起来,他摇了摇头,说道:“我不饿。”虽然肚子饿得咕咕叫,整个人饿得前胸贴后背,但是因为爱而不得,他没有任何食欲。
“你骗人——”林庭月瞪他一眼,指了指他的肚子,对他说道,“它才说了老实话。”
姜志明无奈,林庭月对他央求道:“唉呀,我好饿啊,我快饿死了,对你们学校我不熟啊,姜志明你带我去找一个饭店吧,你不吃饭,那你站在面前看着我吃总行了吧。”然后装作像林黛玉似的,身体东摇西晃,好像一阵风吹过来,随时能将她吹倒似的,弱不惊风,楚楚动人。
这是姜志明第一次看到一个明艳动人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捂着肚子楚楚可怜的撒娇,他没法拒绝,相信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有能力拒绝。
因此,他点了点头,鬼使神差地带着林庭月去美食一条街找了一个最上档次的饭店坐下来。
饭店是林庭月挑的,她觉得q大的饭店都太low了,她在矮子里面挑高个,勉为其难以找了一个看上去还可以的,然后她挥金如土地点了一桌子菜。
二三十个摆了一桌,碗碟上面撂碗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