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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军规(一)(2 / 2)

共同进退,要对手下兵丁生命负责。自家队伍伤亡过多要罚,看见友邻队伍有难不救也要罚,担任任务完成不了要罚,种种这些都要首先问责军官再然后是士卒。

战场之上对军官士卒严格规定,谁敢临阵退缩,当场割耳,退兵之后检查没有耳朵的人,谁没有耳朵就砍谁的头,长官若是敢包庇就连带着砍长官的头。

当逃兵乃是大忌,逃兵若逃要连坐之法,一甲之内连同甲长都要严惩不怠,责打军棍,扣除军饷,甚至直属的队官和把总都要接收惩罚。

陈诺定下了赏罚分明的严格规则来约束自己的军队,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奋战杀敌,每个队伍间可以相互照应,不生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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