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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从下手(1 / 2)

“甲、乙于集贸市场买卖一只母鸡,双方约定好价格,就在甲把该母鸡递给乙的时候,母鸡突然下了一个蛋!”

“问:此蛋应归谁所有?请说明理由。”

主持人说完之后,场下的观众们直接热闹起来,纷纷开始讨论这个鸡蛋的归属问题……

“肯定要归乙所有,毕竟鸡都卖给乙了,鸡身体内的东西不也应该属于乙吗?”

“不一定归乙吧,毕竟买卖母鸡的时候并没有提及鸡蛋的事情,要我说的话这个鸡蛋应该甲乙一人一半!”

“就一个鸡蛋,怎么一人一半?难不成从中间切开再分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题目中说的虽然是个鸡蛋,但这只是一个例子,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是利息或其他财产!所以应该是把这个鸡蛋卖掉,卖的钱甲乙每人一半!相信我,肯定是这样的……”

“要我看的话,这个鸡蛋还是还给母鸡吧,人家好不容易下了一个蛋……”

……

听到这个题目,楚梦轩也开始思索起来,她虽然仅仅读大一,但是对于法学有着一种天生敏锐感,

但毕竟才读大一,基础薄弱,她想了一会儿也没有什么思路。

燕北大学法学组的马尾辫女生则是心中一动,这道题明显比之前的几道题目要简单一些,如果自己回答的是这道题的话,起码可以给出一个大概的答案,只是这个答案的正确与否自己就不能保证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看向江中羽,想听听对方会如何回答。

只见江中羽第一次露出了慎重的表情,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良久之后,他眼中一亮,猛地站起身来,大声道:

“根据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孳息归属,应当采取‘交付’主义。也就是说,应当根据标的物的交付情况来确定孳息归属,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于卖家所有,而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则归买家所有……”

“本题中,这个鸡蛋属于买卖标的物母鸡的自然孳息,所以应该根据母鸡的现实交付情况确定鸡蛋的所有权!”

“而母鸡是在甲将母鸡递给乙的时候下的蛋,实际还未完成交付过程,,”

“所以,该蛋应该归甲所有!”

说完之后,江中羽有些忐忑地看向主持人的方向,等待着对方宣布结果。

其实他也不能确定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毕竟这道题目实在有些奇葩,也确实有一定难度。

而主持人听了江中羽的答案,先是皱了皱眉头,然后竟是认真看起了手中题目册后的参考答案……

看了一会儿,他似乎不能确定,又走到评委席旁,小声与那位儒雅中年人低语几句,这才走回来宣布道:

“答案正确,华旦大学民法组再加10分!恭喜华旦大学民法组获得本次竞赛的100分!”

主持人的声音落下,伴随着很多花痴女生的尖叫声,场下直接沸腾起来!

这是华旦大学第一次在新生交流会上取得满分的成绩!

而这一次,更是直接超过了燕北菁华两所大学,拿下了法律知识竞赛第一名的位置!

仅此一点,江中羽这三个字在学校里必然会变得更加耀眼……

燕北大学法学组的马尾辫女生眼中闪过一抹异彩,火热的目光看向那道傲然而立的身影……

“下面是最后一组,华旦大学商法组,请听第十题!”

主持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大家这才想起来还有一个华旦大学商法组没有答题……

毕竟在有江中羽加入的民法组面前,商法组的实力显得有些过于平平了,

两个大一新生,外加一个据说是华大对面二本院校的普通男生……

刚刚的第九题,都是运气好才勉强答出的,更何况是难度逆天的第10题?

所以在众人眼中,这最后一组回答与否已经不重要了,反正都是答不出来……

“刘某为杀害仇人赵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赵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刘某上前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其实刘某的子弹并未击中其父身体,只是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

“请问:刘某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构成的话,属于既遂还是未遂?请说明理由。”

听到题目内容,江中羽直接一愣,然后心中不由一阵狂喜,这道题的难度显然比之前的题目还要大上不少!

哪怕是他自己,也没有丝毫回答出来的可能……

更不要说那个小子!

燕北大学与菁华大学两组的几人听完题目后也直接呆滞住了,这道题目直接让平时自诩为天才的他们一阵暴汗!

这是什么鬼题目?

从问题来看,应该是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压根一点儿构成的样子都没有……

根本就是光手捉刺猬——无从下手好不好!

想到这里,他们不由为华旦大学商法组一阵默哀……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他想要杀的对象是赵某,却认错了对象,而子弹并未击中……”

听到题目后楚梦轩虽然直接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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