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春天就过去。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家里的农活也越来越多。
要耕地,还要插秧,打田栽秧和种烤烟都是同时进行的。忙完田里还要忙地里的,爸爸妈妈哪里忙的过来呢?幸好五姐从未出门打工,就连订婚的未婚夫出去了姐还是没有离开小山村,否则爸爸妈妈更加的苦恼,更加的不堪重负。
我还是在中学读书,家里的农活几乎帮不上。本来家里就没有多少的经济来源,
平时的生活费都是靠卖鸡蛋啦,卖特产换来的。所以就算是一分钱都真是来之不易啊!就在有一个星期的周末,家里便没有及时的拿出我的伙食费。不过我对妈妈说,我省吃俭用的还有一部分。一个星期应该够了,于是就带上十斤米便返校。
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下雨,天气闷热的令人窒息。知了都累了,在树梢吱吱的叫了一上午便回家乘凉。路上行人稀少,本来今天是赶集的因为太阳很“大”,就没有几个愿意顶着烈日在阳光下行走。中午时分,树叶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可是就是在这么热的时节,门卫来班级叫我说校门口有人来找……
我已经猜测到肯定是妈妈今天赶集,来学校看望我顺便给我点生活费的。于是一个箭步冲出教室,得得得跑到校门。远远地,我看见妈妈在那里张望。焦急的神情掩盖住疲惫的身躯,还有满头大汗。
“妈妈,你咋来啦呢?我不是说伙食费已经够了嘛”我一见到母亲就愧疚的责备,妈妈笑一笑,然后掏出汗渍斑斑的手绢,将裹得严严实实的一沓皱巴巴的钱拿出来。轻描淡写的说道:“我将家里那只不爱下蛋的母鸡逮到街上卖掉了,买了三十几块。给你五块钱,记得省着点花啊……”
五块钱,已近是我一个星期的全部生活费了。妈妈明知道我还节省的有一部分,却无论如何都希望我将这沉甸甸的五块钱收好。虽然,我也知道十斤的米被赚了多半,不过已经够我一个星期五天吃的了。就是早餐成问题,还有我始终改不掉吃零食的毛病
关于妈妈的形象描写,我的确是着墨不多的。没想到我刚上初中,我的母亲就已经老了。岁月真的无情吗,还是孩儿不孝将生活的重担都压在双亲的肩头?
小时侯,我总是拉着妈妈的大手,和妈妈一起去赶集。我真的是乡下的娃娃啊,在半路上遇到一辆汽车,都吓得瑟瑟发抖,紧紧地拽住妈妈的手腕不放。直到汽车一路呼啸的远去,才惊魂未定的和妈妈一起赶路
如今,妈妈的手还是那么的粗大,可是布满老茧的双手更加的饱经风霜,我都不愿意去握一下了。是我长大了,翅膀硬了就不需要这双手的怜爱了么?还是我嫌弃母亲的手将我白白嫩嫩的手弄的疼了?还是我已经冷漠到将亲情熟视无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理所当然?
我知道,我不是绝情的人,我不是冷血动物。所以不禁为自己的冷漠打了个寒噤,就在这炎热的夏季我的心拔凉拔凉的。原来我不仅没有感恩,还险些变成千古罪人……
“妈,要不先到李老师家坐会儿。这么热的天,起码也要和一口水嘛。看你,一定又什么都舍不得买一点吧!”我深深地自责,看到妈妈转身准备离去就大声的说道。
“不了,还要回家收晒的稻谷呢!去年的陈稻子都回潮了,拿出来晒晒。又担心打偏东雨(我的家乡夏天都是西南季风,最爱下阵雨),所以还是赶紧的回去的好,再说无缘无故的打扰人家,总是不好。……别担心啦,我半路会找人家或者是水井要水解渴的。”说完,妈妈就转身急匆匆的离去。
汗水打湿了母亲的粗布衣服,妈妈的背影消失在火辣辣的的街道……
后来,我久久难以忘怀。于是将此情景写成一篇作文,写完后交给学校的广播室。李老师看过我的作文,啧啧赞叹:用心去抒发感情,有血有肉啦。以后写作文,就要赞叹生活的美好事物,就是要弘扬真善美,鞭打假丑恶。针砭时弊,歌颂生活的幸福……
那篇作文,名字就叫《夏日情韵》。可惜十多年过去,早已不知去向无影无踪,我依稀还记得那个炎热的夏天。我还记得那个夏天的母亲的身影,以及妈妈的憔悴的面容,花白的头发,瘦弱的身躯,迈着坚定的快速的步伐。
我的母亲啊,为何在这样的季节都来去匆匆?叫儿女将来如何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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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休息,我尽量多写一些。姐姐给我介绍的对象拜拜啦,她说要风风光光的二婚……可笑,孩子都读二年级了,还痴心妄想的等待白马王子。我知道人家是要坐宝马的人,我只是个打工的。所以……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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