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忍食肉,则无量水陆生命,得免杀戮。况不止一人乎。
又为现在未来一切同人,断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之因。作长寿无病、富贵安乐、父子团圞、夫妻偕老之缘。正所以预行周济,令未来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长享受寿富等乐。非所谓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审思之,戒杀放生,毕竟是汲汲为人,抑止汲汲为物,而缓急轻重倒置乎。’
(二)不偷盗,与儒家的‘义’相通。
义是公正,以正当的手段获得利益,尽职守则和履行义务。对一切众生贡献是尽义务,不需要报酬。而‘不与取’就是偷盗,不与取是别人没有同意、没有答应,你就取来,这就犯偷盗。
我们没有得到别人同意,随便把别人东西移动,都是偷盗;不一定说据为己有才是偷盗。如我的书放在桌子上,你没有得到我同意,故意把我的书拿到另外一边,让我找不到,就算偷盗。而且戒律订得非常微细,就是一草一物、一针一线,再微小的东西都不可以偷盗。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众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偷税、漏税等,皆为偷盗。此不与取戒,以盗僧物的罪过最重。此戒具六缘成犯:(1)他物,(2)他物想,(3)盗心,(4)兴方便取,(5)值五钱,(6)离本处。六缘具足,失无作戒体,不通忏悔。盗四钱以下,及盗鸟兽等物为轻,可以忏悔。这一条戒是帮助我们修学清净的布施,帮助我们放下身心世界,使我们恢复自性清净心。无偷盗之事发生,社会既可安宁,个人与家庭也能得到幸福。
(三)不邪淫,相当于儒家讲的‘礼’。
即举止文明,通情达理。不邪淫是指在家人,居家学佛,未能全断**,只许于正常夫妇间行之,此外与一切男女不得行淫。即正式结合之夫妻外,不得行淫。
若非己妻,苟合**,即名邪淫。能端正男女间之欲情,叫做不邪淫,也就是贞良守礼。亦即组织家庭之后,夫妇须相敬如宾,便能和睦相处,成为美满家庭。
若在家男女,能进而受持远离非梵行等五种学处,是为受持增上五戒,得名为最胜优婆塞、优婆夷,然非离先所受五戒律仪更别有体。邪淫会危害家庭的和谐,损害身心健康,伤及子女及他人,乃至身败名裂,有害于安定团结。
因此,印光法师教导我们:‘吾常谓世间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间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亏损,受别种感触而死。此诸死者,无不推之于命。岂知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贞,不贪欲事之人。彼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谓之为命乎。
至若依命而生,命尽而死者,不过一二分尔。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此祸之烈,世无有二。亦有不费一钱,不劳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乐,遗子孙以无穷之福荫,俾来生得贞良之眷属者,其唯戒淫乎。夫妇正淫,前已略说利害,今且不论。至于邪淫之事,无廉无耻,极秽极恶。
乃以人身,行畜生事。是以艳女来奔,妖姬献媚,君子视为莫大之祸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临,皇天眷佑。小人视为莫大之幸福而纳之,必致灾星莅止,鬼神诛戮。君子则因祸而得福,小人则因祸而加祸。故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世人苟于女色关头,不能彻底看破。则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乐,以及子孙无穷之福荫,来生贞良之眷属,断送于俄顷之欢娱也。哀哉。’
‘最易犯者唯色欲。当常怀敬畏,切勿稍有邪妄之萌。若或偶起此念,即想吾人一举一动,天地鬼神,诸佛菩萨,无不悉知悉见。人前尚不敢为非,况于佛天森严处,敢存邪鄙之念,与行邪鄙之事乎。孟子谓: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若不守身,纵能事亲,亦只是皮毛仪式而已。实则即是贱视亲之遗体,其不孝也大矣。
故曾子临终,方说放心无虑之话云: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未到此时,尚存战兢。曾子且然,况吾辈凡庸乎。’
印光法师教导:‘在凡夫地,谁无烦恼。须于平时预先提防,自然遇境逢缘,不至卒发。纵发,亦能顿起觉照,令其消灭。起烦恼境,不一而足。举其甚者,唯财色与横逆数端而已。若知无义之财,害甚毒蛇,则无临财苟得之烦恼。与人方便,究竟总归自己前程,则无穷急患难求救,由惜财而不肯之烦恼。
色则纵对如花如玉之貌,常存若姊若妹之心。纵是娼妓,亦作是想,生怜悯心,生度脱心,则无见美色而动欲之烦恼。夫妇相敬如宾,视妻室为相济继祖之恩人,不敢当作彼此行乐之欲具,则无徇欲灭身,及妻不能育、子不成立之烦恼。子女从小教训,则无忤逆亲心、败坏门风之烦恼。至于横逆一端,须生怜悯心,悯彼无知,不与计校。又作自己前生曾恼害过彼,今因此故,遂还一宿债,生欢喜心,则无横逆报复之烦恼。然上来所说,乃俯顺初机;若久修大士,能了我空,则无尽烦恼,悉化为大光明藏。’
(四)不妄语,与儒家的‘信’相通。
信是诚实守信。不妄语就是不欺骗他人,凡不如心想而说,皆是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