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大家伙行动非常不方便,不仅需要消耗极大的体力,而且还非常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因此使用这种狙击枪,适合的是定点狙击,根本不适合长途作战。
结果,现在有人不仅携带了,还用得这么恐怖。
那可是跳狙啊!
阎王玩了二十多年的枪,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这么玩10式,而且还是两次,第一次干掉自己,一次干掉元宝!
这还能用运气来形容吗?
如果第一次可以说是运气,但是第二次还是用同样的方式命中,那这绝对不是运气这么简单。
而且对方使用的还是10式反器材重狙,这把大家伙重达26斤,在如此重的情况下,还跳起来玩射击,而且还能保持身体的稳定,锁定时间不到1秒,就直接精准打中了目标!
这得需要多大的掌控能力啊?
如果还是普通的狙击枪完跳狙,命中目标的概率不到一成,那么使用10式,在同样的情况下,命中目标的概率几乎等于零!
阎王感觉自己都快要疯掉了。
这样的狙击能力完全可以甩自己十八条大街啊,更是直接完全打破了阎王的三观呀。
毕竟,阎王可是被称为东南军区第一天才狙击手的人,战功无数,靠着一把狙击枪闯下了赫赫威名。
他以为在他退休之前,没有人能够跟他一较高下。
结果,今天被打脸得啪啪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