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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六章 凡尔赛和约(十二)(2 / 2)

可比种地挣钱容易。

谁也不想在苦寒之地过一辈子,何不如赚点钱,衣锦回乡,回法国定居,岂不美哉?

这和十三州那群人不一样,十三州那群人当初是被迫害的新教徒,英国内部是有国教会的。而且正是因为新教徒认为国教会这群人“修”了,难以容忍诸如国教会还有教会这种“一点不符合原教旨圣经的东西、哪本圣经上说存在教会这种玩意儿”,而选择分离跑路、以及“出埃及记”来这片应许之地的。

法国人若是能来这里的,肯定是天主教徒,因为新教徒、胡格诺教徒,法国政府不信任他们,压根不让他们来法属美洲殖民地。是以,法国这边的移民并没有宗教上的歧视问题,赚钱、衣锦还乡,依旧是主流。除非是实在赚不到钱的,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在这里种地了。

是以,法国在这边的军事行动,始终面临一个难堪的“缺粮”问题。

除了缺粮之外,还严重缺乏和印第安人进行交易的商品,尤其是酒类。

印第安人嗜酒。酒能换很多毛皮。

而法国又面临一个“保国内葡萄种植产业链”、还是“扩大朗姆酒和人参貂皮贸易”的两难问题。

结果是每个人都知道的,法国人选择了保国内的葡萄酒产业。

其实也是个加减法的选择,的确,人参貂皮和朗姆酒产业很挣钱,但是,国内上百万人从事葡萄种植、摘果、酿造、箍桶、运输等,以及法国这几年正勐发劳役修公路,公路也靠着国内的葡萄酒产业而繁荣。

法国人还是决定保所谓的“百万漕工衣食所系”,不保也不是不行,像大顺一样,靠着东南沿海的资本力量组织军队,镇压住就行。但法国显然没这能力,因为法国过于充分地参与了世界贸易,而缺乏大顺这边的一个稳固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群体,这些人稳得住,因为参与贸易和贸易改变导致的起义,就压得住,人口比例在那摆着呢。

这就导致法国在北美的贸易,非常别扭。

有些东西,不是靠仇恨、军队、巡逻就能防住的。

就比如所,那些爱尔兰羊倌,拿着自己酿的威士忌,也即粮食酒,去换毛皮人参。那是什么价?

法国靠着严格的贸易管制,拿着国内的白兰地,再沿河运到这一处湖泊,去换毛皮人参。那又是什么价?

靠人防、靠巡逻,怎么可能防得住走私。

在诉说了一下他们遇到的这些困难后,大顺探险队的年轻人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一个想法。

“如果,我们在上游种植粮食、酿酒,提供给你们呢?”

“由朝廷出面,组织粮食种植园和酿酒作坊,依靠天朝的人力,提供商品粮食和酒类。你们支付白银。”

“或者,由天朝的宝船直接运回去。”

“或者,直接走账,在松苏的银行兑付汇票,在交易人参貂皮东珠的时候直接结算。”

“朝廷在松苏拿到汇票结算白银后,作为移民的基金和经费,将人口迁徙到这边。形成一个贸易循环,弥补一下你们在这边缺乏粮食和酒类的问题。”

“这是不是可行的呢?”

“你应该想到,如果真有夕阳海、日落湾、或者一条适合通航的通向太平洋的河道,那么我想你应该在十年前就会见到我们的人来这里探索寻找毛皮了。”

最后的道理很简单,也很实在,点透了之后就是那么回事。真要是有什么夕阳海、一条适合通航的大河由东向西流,确实十年前只怕在这里就会常见到大顺的探险队了。

而这背后更多的道理,还在于两边的毛皮贸易结构。

对大顺而言,牛皮鹿皮什么的,利润率不足,基本赚不到什么钱。但草原上的毛皮,在欧洲是有销路和市场的。

维伦德里简单地思考了一下,便觉得这貌似确实是个好办法。

种地哪家强?欧洲正在经历农业革命,从耧车到曲辕犁,一堆东方传过来的农业工具,你说哪家强?

要说畜牧业,大顺肯定是比不过此时的法国的,这无需讳言。但要说单纯的种地,法国人很清楚中国人种地的本事,至少此时在没经历二百年的正确记忆塑造,农业革命是不是“东学西渐”,此时的人还是很清楚的。

大顺的亩产,此时就是世界第一。制约大顺农业的,就此时而言,不是技术,就是简单地生产资料不足,使得每个农业人口理论上使劲儿干能一个人养活三个非农业人口,但没地方可使劲儿而已。

那么,大顺会酿酒吗?

这显然也不是个有意义的问题。

那么,大顺的酒沿着河顺流而下,在贸易站交易,会不会比爱尔兰羊倌翻山越岭走私过来的威士忌更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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