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也好、反抗也罢,现在北美的共济会这群人,拿不出一套明确的纲领,以及其天生的软弱性和妥协性,浓厚的宗教残余,都使得北美的斗争锐度伴随着大顺参战和走私加大而锐减。
要“辩经”,就需得拿出来一整套东西,而不是三言两语。
最简单的,比如说,反封建。
反封建不是简单的一个不受国王统治那就叫反封建的,而是关系到每个人的衣食住行。
比如,北美的继承法问题。我比我哥出生的晚,我就比我哥低一等?分遗产的时候,我哥作为长子就能拿全部,或者不拿全部拿我的三倍四倍?凭什么?次子不是人?这套简单的继承法背后,引申出来的就是封建时代的等级关系,这需要一整套经书来辩证长子继承制的合法性。
比如,北美的教会“十一税”问题,这玩意不是说不叫十一税就不是或者没有十一税了。我不是公理会成员,我就得缴纳10个先令的异教丁税、或者就跌缴纳教会税成为“半途而信者”,凭什么?
比如,各个州之间的关税问题,这是不是封建行会城市保护那一套的延伸?是否严重阻碍了北美资本主义的发展?
再比如,奴隶问题;再比如,军功地主优先圈地权问题。
等等这些,靠所谓的永恒的正义、上帝的荣光、至高的真理,能不能拿出来一个一整套的理论体系,最起码达成一种正义性和进步性?
不谈奴隶,甚至不谈更广泛的人,只说封建的继承法问题,哥哥和弟弟在继承法上直接不平等,这是不配反封建的。
以小资产者的清教所衍生出来的那一套小资产者的理论,抽象的人性、抽象的正义、抽象的自由,和谈物质世界,讲究具体的阶级、具体的利益、具体的矛盾的那一套理论,在北美反英斗争的问题上,是有很多分歧的。
比如说,以被视作“争取自由”和“反抗国王的暴政”的标志性事件,也就是以华盛顿等土地投机商和大地主反英的《西部王家法令》问题来看。
这件事,去谈抽象的人性、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正义,就是一群自由不受拘束的人,反抗了君主的无理法令。
因为君主的无理法令,损害了每个人的垦耕的自由、损害了人获得自己土地的自由云云……
而从具体的阶级、具体的利益来看,这事儿就俗的一批。
不谈英国没钱了、不想招惹印第安人;也不谈英国才因为强硬政策,被庞蒂亚克酋长起义打进去百十万两白银等等政府决策的原因。
只说西部边界令的阶级利益。
毛皮商人不想让印第安人死,因为他们可以拿着东西去和印第安人换毛皮。而如果继续向西垦耕,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就会越发增大。到时候,印第安人被人屠了一遍又一遍,可不会管你是毛皮贩子还是土地投机商,分不清,一起杀。
再者,人垦耕,是要破坏森林的。森林都破坏了,动物都跑了,毛皮从哪来?
没有毛皮,毛皮商人怎么赚钱?
历史上最经典的北美到广东的毛皮人参航线,利润率在白莲教起义结束后的那段奢侈品贸易大发展期间,纯利润率是高到过525%的。镇压起义花钱,但白银不是进黑洞蒸发了,而是流向了或者集中到了中上层手中,这是毛皮人参等奢侈品市场迎来“1804奢侈品黄金十年”的一个原因。
这种高利润贸易,天然是和土地投机商、试图向后来移民售卖肯耕地的大地主们利益冲突。
对耕种者、土地投机商而言,需要的不是动物毛皮、不是森林,而是土地,以及消灭印第安人。
只有印第安人死绝了,没有威胁了,这块土地的价格才能卖出去钱。
都是100亩地,都是河谷耕地,这个有印第安人威胁、隔三差五过来复仇;那个没有印第安人威胁,可以快乐耕种……哪块地更值钱?
如果这种大资产者大寡头,裹挟小资产者以消灭他人而获得私有生产资料的行为,定义为正确、伟大、反抗、人性、自由……那么,这和希特勒那一套东西,有什么区别?
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死了的斯拉夫人才是好的斯拉夫人;用火枪获得土地;用坦克获得土地……区别在哪?
明明是大土地投机商、金融投机资本;和毛皮业商业资本、以及生产印第安人所需商品换取毛皮的产业资本之间的矛盾。
进步性,体现在哪?
土地投机商,大战毛皮销售商。
小地主,大战扛着小船收皮货的小商人。
金融投机资本家,大战商业运输贸易资本家。
土地证券商,大战生产消费品的生产商。
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大战要为消费品制造印第安人贸易交易市场。
这是正义?进步?
从进步的角度去看,汉考克这样的走私贩子,才有点进步性,反殖民主义所强加的航海条例强制重商主义贸易,因为其身后站着新英格兰地区蓬勃发展的酿酒业、木材业、畜牧业等产业的发展。
这种走私和鸦片战争的区别,老马说的很明白:鸦片战争,是打着自由贸易的幌子在搞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