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已经转世的救命恩人……”
沈芙蓉给钱掌柜几人讲的,是她百看不厌的白娘子传奇,这种凄美的爱情故事,在任何时代都是最能打动人的。
果然,沈芙蓉注意到钱掌柜听到她的故事后,从开始的漫不经心到神色逐渐端凝,又慢慢地神情越来越专注,好似已经被整个故事所吸引。
两旁的几个伙计打扮的人,更是一瞬不瞬的看着她,皆是被吸引了心神的模样。
其中一个甚至红了眼眶,明显为故事的发展而动容。
当讲到端午佳节之日,白素贞被迫饮下蛇类最厌惧的雄黄酒,却现出了原形,意外吓死了许仙之时,沈芙蓉适时的住了口。
见沈芙蓉不接着往下讲了,一个伙计忍不住问道:
“后来呢,那书生被救活了吗?”
沈芙蓉笑了笑,没说话。
钱掌柜见了,早已经闪烁着光芒的精明小眼,更是觅到宝似的直接弯成了一道缝:
“好!好啊!这说书不仅要故事精彩,更重要的就是讲究个火候。
勾的人心里火烧火燎,却偏偏不再透露半句,如此这人才能被引得日日前来。
先前是在下眼拙,小瞧这位公子了,不想公子竟然是个中高手。”
“掌柜的过奖了。”
沈芙蓉笑了笑,“我也是第一次出来说书,无非就是想赚点钱糊口罢了。”
钱掌柜微微颔首,只当沈芙蓉这是自谦之辞。
以他之见,眼前这个少年虽然年轻,出口的故事却是扣人心弦,情节也是跌宕起伏、精彩绝伦,不是自身天赋极高,就是其后有高师指点。
因为沈芙蓉小露了一手,震住了众人,所以接下来双方的交谈都很顺利。
钱掌柜正式雇佣了沈芙蓉,双方谈好等现在的说书先生走后,沈芙蓉就来任职。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因格外看好沈芙蓉,钱掌柜并未在银钱上过多压榨,答应了给沈芙蓉同秀才说书先生一样的工钱。
沈芙蓉也还是像现在的说书先生一样,每隔三天过来说一次书。
达到了此行的目的,沈芙蓉出了聚仙楼后,脚步格外得轻快,看着周围的陌生人,都觉得十分的亲切。
……
十月早就买好了东西,等在两人约好的地方。
沈芙蓉并没有换下身上的男装,直接便走到了十月的面前。
她虽有心从镇国侯府的庄子里搬出来,可如今还不是时候,她一个弱女子住在外面并不安全。
而她以后在聚仙楼说书,必须要经常找借口过来,十月这肯定是瞒不住的。
十月早就等的心急了,正翘首以盼之时,突然被一个陌生少年挡住了去路。
她立刻杏眼圆瞪,没好气地抬眸看向少年,“这位公子,你挡着我了……”
话到一半,十月便看清了眼前少年的脸,她的小嘴顿时张成了O形,用手指着沈芙蓉结结巴巴道:
“姑、姑娘!”
沈芙蓉点点头,满脸笑意地看着十月,“十月,快瞧瞧本公子可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十月一听,掩嘴扑哧一笑,“姑娘扮男装的模样儿甚是俊,可以和这京城的第二公子媲美了!”
她方才一时没看出来,只因沈芙蓉这模样儿就跟少年儿郎一般无二。
沈芙蓉一双眼眸微翘,自带一股风流,“嗳?京城第二公子是哪个?又为何是媲美第二公子,而不是第一公子呢?”
十月在风中站得久了,小脸红扑扑的十分可爱。
“要说这京城第二公子,那可是彼时与此时,京城之中最为风华绝代的公子之一——余重楼了。
余重楼乃是世家名门之后,风度翩翩,才高八斗,同辈之人除了我家公子无人可与他争锋。
而我家公子萧天陌自然就是京城的第一公子了。
我家公子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英俊潇洒,超凡脱俗……”
在十月连珠炮似的吐出一连串夸赞萧天陌的话,而沈芙蓉听得要翻白眼儿之时,十月终于又开始了下文:
“余重楼是书香门第的知名才子,而我家公子是将门功臣后继,他们二人与京城另两位文采风流的富家子弟并称京城四大公子!”
沈芙蓉了然的点点头。
她看过某伯虎点秋香,想必这京城四大公子和里面的四大才子有异曲同工之处。
不过就是几个家世显赫,性格放荡不羁,多风流韵事的富二代罢了。
十月没想到受到无数大家闺秀追捧的四大公子,已经被沈芙蓉打上了“花花公子要远离”的标签。
而沈芙蓉也没想到,除了萧天陌,另一个被她打上“花花公子要远离”标签的余重楼,也会在不久的将来与她相遇。
二人说笑了几句后,十月好奇问道:“姑娘,你何故要作此打扮?”
“走,车上说。”
沈芙蓉和十月坐上回程的马车,在车厢之内,沈芙蓉告诉了十月,她找到了一份糊口的活计,以后每隔几日要来城里作工。
出于考虑到未知的将来,她并没有告诉十月她要到聚仙楼去说书,只说是去一家需要男工的地方做事,所以才会女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