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队的气势很吓人。
但是很多时候吓人只是个架子货,没什么卵用。
比赛一开始,双方势均力敌,打得还算中规中矩,到了官方暂停时间后,麦蒂上来组织进攻,火箭队起势,同是组织的李慕华被维斯布鲁克坑傻了,传了维斯布鲁克5个球,还都是接球就投,全都打了铁。
号称要在阿龙布鲁克斯这个小瘪犊子头上砍30分的男人,不利用自己的优势,反而在180cm出头的精瘦面前投篮,李慕华表示很无语。
内线方面就更不用说了,上一场还威风八面的科斯蒂奇,居然扛不动海爷。
海耶斯的罚球能力可以说在nba中无出右者,倒不是说罚球进不进的问题,比赛开始没多久,科斯蒂奇犯规,结果现场观众有幸看到海耶斯的招牌动作,牵线木偶式的罚球,现场一片哄笑。
尽管已经一个半赛季了,但这个招牌罚球动作李慕华还是头一次看到,当时就笑得弯下了身子。
是的,就是海耶斯,个子还没杜兰特高,地板流一号球员,把科斯蒂奇卡位成宅男。
宅在那里一动都动不了。
火箭队的战术很有针对性,用阿龙布鲁克斯当兑子,然后在罚球线距离附近形成包夹,维斯布鲁克根本突不进去。
阿德尔曼不愧是战术老流氓,斯科拉内线策应,外线有两个3d球员,空间拉的很大。
自从上次一战后,巴蒂尔对付李慕华特别有心得,防的李慕华无法出手,只能不断地找寻空档去传球,奈何队友不给力,谁也没招。
阿里扎对位防守杜兰特。
火箭队都是防守型球员,这么打雷霆队很吃亏,两个外线球员就把雷霆队的进攻端锁死,而维斯布鲁克又打不开,这种情况下,雷霆队被打的灰头土脸。
仅仅后半节,火箭队就领先了比分。
格林和李慕华做配合掩护,格林的手感不错,最起码没有让比分拉开,唯一尴尬的是,格林总能找到空位,也就是说,火箭队有意无意地在故意放格林。
一般来说,只有核心才能杀死比赛。
格林的身体,有巨大的先天优势,天赋也还不错,但是真正比起杜兰特,甚至维斯布鲁克,那是有很多不足的。
比如说耐草,扛造方面,格林就不行了。
格林一场比赛可以投个二十次,但是如果接近三十次,恐怕手势就会变形。
这就是天赋的重要性。
联盟里许多球员都看科比不顺眼,但没人敢叫板,很简单的原因,一场比赛投个60,70次,谁都干不出这事,不是不想干,主要是体力跟不上。
就连号称皇帝的詹姆斯都不敢这么放肆。
一直以来,雷霆队都对外宣称是进攻球队,但是一见防守球队就耸,这已经是联盟里的共识。
火箭队的防守阵型可以用一流来形容。
除非雷霆队的进攻更猛烈些,不然接下来根本没法打。
第一节,杜兰特只出手5次,李慕华才不过2次,维斯布鲁克倒是挺疯,但手感太差,全队都指着格林过日子,要不是格林疯狂的出手,恐怕首节就得落后。
进攻端打不开,这已经不是个人问题了,而是球队的问题。
阿德尔曼的老辣让人觉得恐怖。
按照道理来讲,都是些角色球员,居然能将雷霆队逼到这种田地,一句话,头上挨鸟屎了。
球员们坐在板凳上休息,一个个沉默不语,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每次见到防守球队都输,这让人知道还要笑话死,尤其是麦蒂只是上场组织了下进攻,这不是一个健康的麦蒂,他特么的还在养伤。
布鲁克斯皱着眉头站在那里,从战术上讲,雷霆队没什么毛病。
也不能说谁的手感好或者不好,维斯布鲁克那是正常现象,谁敢保证手感一直逆天,那就不是篮球运动了。
眼瞅着第二节比赛要开始了,布鲁克斯和卡拉曼达商议之后,把球员们都叫了起来:
“li,你负责组织进攻,篮下是塞尔吉,外线交给詹姆斯,都相互试下手感,你要是机会好,也放开投!”
李慕华点了点头,这么布置倒是有些道理,打对手一个出其不意。
比赛开始。
维斯布鲁克被哈登换了下场,李慕华持球进攻,作为第一节的组织者,李慕华也知道自己没做好,被巴蒂尔防成了狗。
伊巴卡身体强壮,和科里森能形成内线双闸,可以很好的护框。
这种情况下,哈登浪一点是没有关系的。
李慕华借助挡拆绕开巴蒂尔,虽然没有甩开,但是拉出了空间,一个击地送到了伊巴卡的手中。
伊巴卡靠着斯科拉转身抛投命中。
这次进攻很流畅,伊巴卡的身型灵活,正好是火箭队内线的克星。
火箭队进攻,巴蒂尔没有找到机会,传给底角的阿里扎手中,阿里扎直接起跳,命中三分。
阿里扎的手感确实不错,第一节就命中两个三分。
一般解说都说某个球员手感火烫,就是怎么扔怎么有,谁也拦不住,那一刻真是上帝附体,这种比较玄的事在nba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