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 李俏俏和杨先旭虽然聚少离多,但两人的感情一直都很稳定。
结婚对于李俏俏来说,就是换一种生活方式,她现在生活的挺好, 结不结婚都一样。
杨先旭倒是想结婚, 但三年前,因为工作能力突出, 他被选进了重案组。
重案组的案子, 不是大案, 就是陈年旧案。组里每个人每天都忙到脚不沾地, 常常手头的案子还没结,下一个案子就已经安排上了,中间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长期保持这种工作状态, 杨先旭根本不好意思提结婚。
他问过李俏俏的意见,知道李俏俏不着急,既失落失望,又如释重负, 矛盾得很。
不过, 好在两人都不是纠结的人, 不曾因为这个闹过矛盾,顺其自然就好。
可能因为一个是妖一个是鬼, 都是人世间的异类, 陶一洋和小妖精的关系越来越好。
于是,在小妖精眼里,他们家的家庭关系就是,李俏俏是妈妈,杨先旭是内定的爸爸, 陶一洋是哥哥,她是妹妹。
陶一洋每次听她喊自己哥哥,喊李俏俏妈妈,心里都会自带吐槽——神特么的哥哥。
但有一说一,小妖精确实让他找回了当初在农村拉扯弟弟妹妹的感觉。这种久违的类似亲情的互动,让陶一洋心甘情愿多了两个“长辈”。
陶二洋和陶三妹那边,他并没有彻底撒手不管。
当年,陶二洋本科毕业后,来到江东找了一份工作,知道陶一洋有意保持距离,便不曾上门叨扰。
次年,陶三妹大学毕业,考上了当地的公务员,兄妹俩便一起租房子,一起生活。
期间,他们找到李俏俏,拒绝继续支取陶一洋的“工资”,对李俏俏这些年来给予陶家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够报答她。
李俏俏无所谓报答不报答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她希望他们能够凭借自己的拼搏与奋斗,早日在这座城市站稳脚跟。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陶二洋和陶三妹生活的都非常节约,攒了一年钱后,把在老家种地的陶父陶母接了过来。
兄妹俩给陶父陶母弄了辆流动小摊车,让他们做手抓饼卖。等他们慢慢适应了城里的生活,竟也逐渐有了还算稳定的收入。
这让李俏俏不禁想起曾经那个卖卤味的自己,也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带着父母、弟弟在城里扎下根来。
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陶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陶父陶母不禁开始琢磨起陶二洋和陶三妹的婚事。
用他们那儿的老观点来看,陶三妹是女孩子,结婚只需要准备几个箱笼、几床棉被,更何况她还是公职人员,吃官家饭的,想找什么样的不行?
但陶二洋就不一样了,娶媳妇得有房子,可大城市的房价高的让他们连想法都不敢有。
看着银行卡中日益增加的余额,陶父陶母合计一番,觉得可以再攒几年,到时候回老家县城买。
反正,陶二洋是男孩子,晚几年结婚也没什么妨碍。
他们把陶二洋和陶三妹兄妹两个拉到一块儿商量这件事,陶三妹没意见,她以后是外嫁女,父母还得跟着二哥。
但陶二洋不这么想,已经见识过大城市的繁华,叫他如何愿意回到那片穷乡僻壤。
没房子就没房子,谁规定一定要有房子才能成家?租房子怎么了?租房子的人不配结婚吗?
并不是所有女孩都那么看重物质的,他相信,这世上一定会有心地纯善的好姑娘,愿意与他同甘共苦。
他也相信,凭借自己的拼搏与努力,早晚有一天,他会在这个城市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陶二洋不愿意回去,陶父陶母没办法,只能铆足了劲儿卖手抓饼,给儿子攒钱娶媳妇。
他们倒是没想过找陶一洋讨主意。
在他们心里,陶一洋作为长子,不但用“卖身钱”供弟弟妹妹读了大学,还给陶母治了病,这辈子的生恩养恩早还清了。他们这时候再让他帮着想办法,岂不是贪得无厌?
对于这些,陶父陶母拎得清。
不过,陶二洋也很争气就是了,他工作很拼,人也机灵,不久便得到上司的认可,一路升职加薪,后来和一个欣赏他的女同事恋爱结婚。
女同事也是外地来的,家里情况和他差不多,对方没嫌弃他没房子,他也没嫌弃对方有弟弟,中规中矩给了十万块钱彩礼,这婚就算是结了。
他们没举办婚礼,只简单请江东的亲戚朋友吃了顿饭,作为老熟人,李俏俏也在受邀之列。
弟弟结婚,哥哥去吃顿饭也没什么,但陶一洋死活不去,说他一个鬼,去了不吉利,怕冲撞了新人。
李俏俏从不强鬼所难,不去就不去吧,自己带着小妖精吃席去了。
份子钱,她一份,陶一洋一份,包的厚厚的,新娘子看在眼里,疑在心里——这么大的红包,得是什么样的关系啊?总不能是前女友带着孩子来砸场子的吧?对方通身那般贵气逼人,陶二洋看着也不配啊~
等吃席结束,聚会散场,新娘子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陶二洋只说李俏俏是个有钱人家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