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肌肉男来自一块布满火山群的遥远土地——梅腾海姆。
那是巴克利帝国曾经的殖民地,在百年前梅腾海姆伯爵带兵抗战取得独立之后,便成为了有名的‘佣兵营地’。
到潘德讨生活的梅腾海姆佣兵为数不少,他们很少使用盾牌,而喜欢持双手重剑步行作战。
他们不骑马,有流言称这是因为马脸会让他们想起自家的黄脸婆,但事实上是因为梅滕海姆崎区的地形不适合骑马或组建骑兵团,因此他们都不会骑术。
由于国内遍布火山与铁矿,梅腾海姆的冶金技术相当发达,他们铸造的重甲和双手大剑即便放在任何地方都是顶级货色。
但在潘德大陆的贵族眼里,梅腾海姆人依然只是一群蛮人——虽然他们作为佣兵勇勐无畏,但这些身材高大的步战粗汉确实不符合潘德的骑士美学。
眼下,这十几名壮男齐刷刷的盯着面前的黑发青年,目光里带着蔑视与嘲弄。
李昂身高一米八,这半年的锻炼让他拥有了一身彪悍的肌肉,在潘德已经是很出色的勐男。但站在这群壮男面前,彷佛是一群大鹅旁边混进了只小鸡仔。
“伙计们,你们现在是我的人了。”李昂扬了扬手里的羊皮卷:“谁是你们的头儿?”
这群壮男跟没听见一样,眼神里的嘲弄之色更明显了。
“啊哈?没人会说话?看来你们更喜欢当奴隶而不是当真正的战士……”李昂也不打算废话,直接招呼门外的安德鲁:“我们走吧,把门锁上,回头找个贵妇人卖掉他们,想必会有个好价钱……”
一个梅腾海姆人拨开同伴,站了出来,凶狠的盯着李昂。
此人相比其他大个子显得并不算魁梧,大概一米九的样子,在这群梅腾海姆人中算是身材矮小的。
但身上的肌肉堪称汹涌澎湃,这使得原本算得上强壮的李昂在此时显得瘦弱不堪。
这个勐男的体重恐怕是李昂的两倍,可他走路的姿态却并不显得笨重,反而显得颇为轻盈。显然是个将力量与灵活平衡得很好的高手。
“做什么样的战士?如果是以佣兵身份作战,我们死而无怨。但如果是上角斗场对付野兽任人取乐,我们宁愿死。”
他的额头有一道疤,斜着划过了半边脸。声音像金属摩擦一般刺耳,但却极为清晰,很符合经常在战场上发号施令的基层队长的特点。
这显然就是这群人的头儿。
嗯,还能讲道理,那就好说。而且有荣誉感,那就更好了。
“我买下了你们,当然是为了让你们以佣兵身份为我作战。我甚至会为此支付酬劳——当然,可能会比市场价稍微低一点,直到收回我购买你们的成本。”
李昂盯着这人的眼睛,严肃认真的说。
刀疤脸也盯着李昂的眼睛认真听着,点点头:“作为佣兵当然可以,只要有饭吃,酬劳什么的也无所谓……但我不能再让兄弟们陷入必死的战斗——我不会再让他们跟随一个不值得依靠的懦夫。除非你能证明你的能力,巴克利人。”
看来这群人曾经跟随了一个不靠谱的雇主,这才导致他们落到这步田地。而且他们国家的历史导致他们对巴克利人没什么好感。
李昂想了想,看着这个刀疤脸:“你们当中身手最好的人是谁?我们可以用更公平的方式来决定。”
刀疤脸依然面无表情:“公平的方式?你指的是什么?”
李昂咧嘴一笑:“剑术。让你们梅腾海姆人最擅长的双手剑来决定,如果我赢了,你们跟我走,并且发誓效忠。如果我输了,那我就放你们走,给你们自由,如何?
刀疤脸咧了咧嘴算是笑了笑,眼里的寒意退了不少:“好办法……能和梅腾海姆大剑士比双手剑的大陆人可不多……”
李昂转头看向门外的安德鲁:“帮个忙,找几把双手大剑来。”
竞技场里最不缺的就是兵器了,虽然全都是粗制滥造的货色,但大都非常结实耐用,用来比武绰绰有余。
没多久,便有几个小厮扛着好几把兵器过来。
刀疤脸用手挨个颠了颠,选了把轻重合适的,朝李昂点了点头,长剑竖起行了个剑士礼:“梅腾海姆大剑士,克洛泽。”
“李昂,巴克利人。”
李昂挑都没挑,随手捡了把剑,便行礼示意自己准备好了。
其实李昂心里已经在暗喜了,这家伙居然是个大剑士,这可是真正的精锐!
这房间很宽大,大剑也足以施展,一群人远远站开围成了一圈,将中间的空地留给了两个即将比武的人。
两人相对而立,距离五步左右,同时降低了重心,双手持剑斜着指向身侧的地面。
随后又同时踏前一步,卡住了距离。
克洛泽举剑轻刺试探了一下,但李昂眼都没眨,任由长剑刺到眼前,然后又看着克洛泽闪电般的将其收了回去。
这是克洛泽吸引他出手的虚招,但李昂并没有趁机出手,而是牢牢的卡住了位置,往前挪了小半步。
他比对手矮了不少,臂展比克洛泽短,因此要将距离先拉得相对近一点。
克洛泽也退了半步,这是个经验丰富的剑士,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