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旧警署,二楼署长室。
胡信黑着脸,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垂头丧气的两个活宝——金麦基和孟超。
“周一抓贼打烂一条街的档口,周二抓色狼反而被受害者控诉你们骚扰他,周三……”
举着警棍对着金麦基和孟超比划,胡信似乎在搵,那个是最佳的挥棍角度。
孟超一脸倒霉相,讪讪举起右手:“署长,周二抓色狼那单桉子,我们都很冤啊!
谁能想到,受害者,居然是男的……”
“还敢顶嘴?
我不管受害者是男是女,你们身为差老,抓色狼就抓色狼,去摸人家个啰柚做咩啊?”胡信一棍敲得孟超捂住屁股惨叫连连。
金麦基打了一个冷颤,小声滴咕:“那时候,也没想到一个男的,会生得那么翘……”
“你说什么?”胡信捂住胸口。
进门汇报工作的吴阿秋,连忙放下报告,扶着阿头回去坐下:“胡Sir,你又不是第一日认识这俩块料?别生气啦,是了,你那瓶救心丹摆在边度?”
“那边的抽屉……”胡信呼吸犹如风箱,捂着心脏表情很痛苦。
吴阿秋走过金麦基两人的身边,低声提醒一句:“去倒水啊,笨!”
金麦基二人这才醒悟过来,争相走去倒水。
婚后稳重少少的吴阿秋,一边摇头,一边拉开立柜的抽屉。
看着里面12瓶一盒装的救心丹,吴阿秋的眼皮抖了抖——署长,挺不容易啊。
胡信食了药,老命得了救。
狠狠喷了一通,屡骂不改,男女不分的金麦基和孟超,胡信签好吴阿秋交上来的报告。
正要提醒一下吴阿秋看牢贝多芬,胡信就看到专家文走了进来,说警署外面,有一个自称是他老伙计的和尚想要见他。
“和尚?谁啊?”
胡信带着几人走了出来,果然睇到警署门口,站着一个中年和尚,对方手上握着一把深蓝色的油纸伞。
“咦,你不是3927?”
“阿弥陀佛,6424,贫僧已经不是3927了,贫僧法号叫做慧清。”
“慧清?”胡信震惊看着对方:“一个这么勇勐的探员,居然跑去出家做和尚?”
二人互相寒暄,看上去犹如老友。
实际上,慧清出家之前,他在警队里面同胡信的关系并不好。
这次上门,就是先看看自己修炼有没到家,面对以前最憎恶的人,能否做到心如止水。
提醒胡信这个老对手,在七日后的夜晚十二点,不能让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女人出入警署,否则就会有冤鬼缠身,慧清便独自离开了。
胡信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他从来都是不信的,当场爆粗口怼了回去。
结果!他又被慧清警告,可能会有血光之灾。
这下,胡信发飙了,他愤怒追了上去,正要同对方理论,脑袋就被一只网球打破皮。
就在胡信在搵网球主人的时候,丁云峰那部宾利座驾,缓缓停在他身边。
丢开网球,胡信上前打开车门:“峰哥,点解突然间过来我这里呢?”
“他是林大英,我新收的手下,今日过来,是有件事想搵你打听一下。”丁云峰递给胡信一根香烟。
林大英对着胡信点了点头,可能出于职业习惯,他左右看了一下环境,忍不住掏出罗盘,大概比划了一下,两条眉头,瞬间皱了起来。
丁云峰早有预感,自然没有阻止这一切,他搭着胡信的肩膀:“我们先去你办公室,一边饮茶一边说。
咦!你个头在流血啊,要不要抹点红花油先呢?”
胡信摸了一把后脑勺,看到情况不严重,果断摇头笑道:“无事,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
走,我们先去饮茶。
林生,别睇了。这里荒郊野岭,是人都会觉得不好的。”
“嗯,那是相当不好。”林大英意味深长收起罗盘,跟着丁云峰和胡信一起走进警署。
几人坐下,饮了几杯茶,丁云峰告诉胡信,自己想找在附近开杂货铺,一个名叫钟发白的人。
“哦,钟发白啊,他间铺头,就开在我们警署门口那条小路的尽头,峰哥你有事搵他?”胡信抓起电话,准备叫人去喊钟发白过来这里。
丁云峰上前拦住他:“不用,知道他具体位置就好,我们会自己过去。”
一听钟发白居然值得丁云峰亲自上门,胡信暗暗吃惊。
在他眼中,跑来荒郊野岭开杂货铺的钟发白,不是痴线也是有病。
可是现在看来,兴许人家在拗高人风范呢!
“峰哥,正好没事,我带你们过去。”胡信想了想,果断跟了上来。
这些事,丁云峰本来就没打算瞒着老胡。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临出警署门口偶遇金麦基和孟超,这两个衰人,也想要跟来。
胡信在前面带路,丁云峰和林大英走在中间,后面跟着金麦基和孟超。
这个时候,正是日头渐渐西沉的时候。
道路两旁的林木,在夏日暖风的吹动下,彷如无数张牙舞爪的鬼物。
好彩,路程不远。
就在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