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遭遇如此非人折磨,白无克知道吗?
当然知道啦,他都习惯了呢。
上官宛华曾故意让已经浑身残破疯疯癫癫的祝云英“逃出”的囚笼,“偶遇”了正在与魔女上官宛华花前月下的俊美浪子白无克。
看着披头散发衣不蔽体满身伤痕的祝云英跪在自己的脚边求救,白无克的脸上满是同情之色,却根本没有什么大举动,只是满眼不忍地皱着眉和上官宛华说:“我知晓你向来爱拈酸吃醋,不过你我都要成亲了,你这又是何必呢?”
祝云英如遭雷击,刹那之间,她明白了白无克并不是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并不是被疯子纠缠上了的受害者阵营的人,他是纵容恶虎的伥鬼!!!
上官宛华娇笑着卧进了白无克的怀里,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行了,明日我就派人送她回老家去,给一笔银子得了。”
这当然只是嘴上说说的,放过祝云英?根本不可能!
白无克温柔地笑着,端的是一幅风流倜傥的模样,仿佛不知道上官宛华心里头打着什么注意一样,他执起上官宛华的手放嘴边亲吻,然后满眼柔情蜜意地说:“还是你考虑地周到些,这确实是个苦命人家的女儿。”
看着这一幕,祝云英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又不是傻子,这妥妥就是一对该天诛地灭的狗男女,人渣贱畜!
可惜了,祝云英出离愤怒,发疯发狂,也根本做不了什么,她会武功吗?
她那执笔绘丹青的手,被折断后,拿得起刀吗?拿得起剑吗?
她在大学校园里长跑短跑跨栏马拉松都能混个奖,但在这个世界里,她跑得过会轻功的人吗?
这个世界,血泪如雨,她一个被保护在法律完善的象牙塔中的孩子,她敢杀人吗?
她什么都做不到,她和这个世界朝不保夕的黎明百姓一样,在这些江湖中人看来,命贱如狗!
上官宛华故意来那么一出,不过就是为了恶心祝云英罢了——
好叫她知道,在白无克的心中,她上官宛华要远远比祝云英更重要;
好叫她知道,她上官宛华杀了白无克不少姘头,白无克都是心知肚明的,这也是他们两人的情趣;
更要叫她知道,他们二人很快就要成婚了……
倘若祝云英对上官宛华有那么一丝一毫的意动,这多多少少也能伤害到她,不过很可惜,祝云英是真的看不上这些看似风流倜傥实则浑身汗臭的江湖中人,那十天半个月都没洗一洗的长头发,她没有当场yue~出来,是她素质赛高!
祝云英不是第一个因为和白无克有那么一丁半点的“缘分”“纠葛”而被上官宛华疯狂霍霍的女人,也永远不会是最后一个。
毕竟这两个贱人就是如此天造地设的一对:
一个喜欢沾花惹草然后享受自己的正宫娘娘为自己发疯发狂继而去摧残他沾染的娇花、收割他惹上的野草。
一个就喜欢通过摧残对方沾染的娇花、收割对方惹上的野草来证明自己的霸道爱情,在此过程中她一视同仁,根本不管这些花花草草究竟无辜不无辜又与白无克有没有实际接触和关系。
祝云英是倒霉啊,天下倒霉的人多的去了呢,谁叫她运气那么好叫风流浪子为她出手?谁叫她运气这么好叫白衣剑客记住了她?谁叫她运气那么好居然会画画?
今日,正是白无克和上官宛华的成亲之日,也是上官宛华下令要彻底摧毁祝云英的日子,她要让这个贱女人在被一群野男人的折磨中听着她和白郎拜堂!
好在——温如瑾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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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狼狈的女人,眼睛里仿佛忽然又有了光,她不自觉地哼唱着:“上受云英……近历阐度,三光朗明……贤圣继迹,奕世明德……”
她好像清醒了一些,眼神却依然有些迷茫地看着温如瑾:“你……来接我回家?回……”
祝云英努力地咽着唾沫,好一会儿才感觉自己干涩的喉咙能够挤出声音来:“哪个家?”
她并不知道,她的阳寿未尽,她的身体并没有死去,而是陷入了昏迷,成为了植物人。
在属于她的世界中,她至今依然躺在医院里沉睡,让爱她的家人苦苦还在等待着一个奇迹。
“你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老师同学、朋友粉丝……还有家里那只叫折竹雪的松狮犬,大家都在等你回去。”
电光火石之间,有一道雷光自天而降,劈开了她脑海中的混沌,清明复来,祝云英的眼睛猛地绽放出了极大的光芒,激动失声:“你是来帮我的!”
她的动作很快,眨眼间就爬到了温如瑾的脚边,伸手就要抓温如瑾的衣摆,可是她抓了个空。
她的手穿过了那奇怪的衣摆,就像是穿过了无形的空气,祝云英脸上惊喜的笑容一顿,她缓缓收回了自己的手,难以置信地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这染满了血迹与污浊的手,和记忆之中握着狼毫的白皙干净的手没有丝毫的相似之处,在一瞬间,这个血淋淋的现实,像是一把利剑,捅穿了她的心口:这么脏,怎么会这么脏,怎么可以这么脏……
忽然,有一只冰凉却又格外软绵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掌,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