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笑着答道:“我老婆挣钱多,在家里,她也是一家之主。她要是死了,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还补充说,他本人已经买入了足够的保险。
这一套话虽说不可全信,但在老婆是一家之主的家庭里给女人上保险的倒也不乏其例。
因此,魏可也就大致理解了。
田芬是市内最高级夜总会的接待皇后,比中层管理人员米东的收入要高得多。
魏可告诉田春达,虽然没有发现田芬的尸体,但跟车一起掉进杏花谭是必死无疑的,因而郊区公安分局签发了事故证明。一有了公安局签发的事故证明,人寿保险公司几乎就要无条件地支付保险金。
到了支付保险金的时候,人寿保险公司内部提出了疑问。
“从过去的例子来看,合同签定后六个月内就发生事故而需支付保险金的,不少属于谋财害命。米东有没有这种嫌疑?”保险公司的干部说。
“警察既然确认是交通事故,签发了事故证明,保险公司是没有理由不付保险金的。”又有干部这样说。
“不过,除了米东,没有一个目击者,米东本人说是事故,那就不好办唉!”
“还有一个可疑的情况。不是说米东自己提出加入保险的吗?可是,他让他老婆当被保险者,而在杏花潭落水身死的又单单是他老婆。”
“关于这一点。据说是因为米东说他本人已经有了足够的保险,而且老婆挣钱多。所以才让老婆加入了保险。”
“他说他加入了足够的保险,这肯定不是加入我公司的保险。不过,他加入的要是别的公司,那是他个人的私事,也根本无法调查。”
“还有件事让人纳闷,如果是米东为了贪图保险金而害死了妻子,那又为什么让车掉进那个传说连死尸都漂不上来的杏花潭呢?要知道,如果见不到尸首,有时甚至是根本得不到保险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