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其次,这一谋划是一环紧扣一环的,如果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那谋划的目
的就泡汤了。目前来看,诸多环节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假钞及时送到温泉旅馆。送早了,赵氏兄弟就有可能在警方到达之前逃离现场,送晚了,警方就有可能先动手,
再甚至送钱的人根本没有送到,那一切谋划就会付诸东流,白费心机了。
从已掌握的情况看,张伟光委托芳芳美容院的人送假钞,是不是有些轻率了呢?
张伟光到芳芳美容院已经是下午4点多钟了,万一刘芳芳拒绝,他还有多少时间另外物色人呢?即便是刘芳芳答应了,还是有可能送钱的人找不到地方,或者遇到堵车这类的不可预见的缘故而延误了时间。那么也就是说,张伟光要么是到芳芳美容院试试运气,要么就是有十分的把握。
如果是前者,应该有替代的方案,如果是后者,就应该第一次去的时候就把箱子带去,何至于再跑一趟呢?而不管是哪一种可能,他都应该再提早一些到芳芳美容院,刘芳芳不答应,他还有更充裕的时间另觅他人。刘芳芳答应了,他也有充裕的时间安排好细节。下午4点多钟才去与刘芳芳商量,显然不是随意性的任意而为,可能是非刘芳芳不可。实际上不是张伟光非如此不可,而是另外的人非如此不可。
最后一点,尹红到了温泉旅馆以后,完全可以问清楚东北人住在几号房间,之后便直接上楼,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再打电话到房间。如果肯定尹红毫不知情的话,那她更不应该多此一举了。再从谋划人的角度看,不可能仅仅托人去送钱就完事大吉了,一定会对送钱人有一些交代。如果尹红是按照张伟光的详细交代这样做的话,为何这样做就大有文章了。
如果与匿名举报联系起来,那这样的做法的答案就是做给警方看的。有两个东北人确实入住,又有一个女子确实来送东西,这就帮助警方多了一个证实举报真实性的机会。也许谋划人想,警方接到匿名举报后对其真实性仍旧怀疑的时候,一打电话到旅馆核实,就会疑念尽消。可见谋划人处心积虑地非让警方介入才算是完成了一步。
这么说的话,假钞也是起着完全相同的目的,用假钞并不是蒙骗廊坊赌博集团,而是为了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的一件道具。张伟光利用警方之力是为了对付赵氏兄弟,他让尹红直接上楼也就足够了,有必要故意安排这一细节吗?故意安排这一细节是另有用意,其主要意图是借赵氏兄弟而引发出假钞案,实际上是想让警方的注意力最后集中到假钞的侦破方面,而赵氏兄弟不过是这一用意的引发工具而已。这一用意张伟光应该想不到也不愿意想。
根据这几个方面的假设,可以推断谋划人不是张伟光,而是另有其人,另有其它的目的。另外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刘芳芳呢?
假如是刘芳芳,那就会出现一种假设情形:张伟光受到廊坊赌博集团的恐吓后,可能去找刘芳芳借钱。那么,张伟光与刘芳芳的关系不仅限于像刘芳芳所说的熟客的关系,可能还要深得多。刘芳芳知道这件事后,她自身也拿不出来这么一大笔钱。于是就设想出这么一条计谋,但是她必定除了帮张伟光逃出杀身之祸以外,还有另外的目的。这个目的可能是针对尹红的。尹红的妹妹说是尹红是被陷害致死,这就是佐证。刘芳芳也许与尹红存在着某种现在尚未知晓的利害冲突,为了巧妙地置尹红于死地,于是派尹红去送钱,刘芳芳的目的是借赵氏兄弟之手除掉尹红,至于假钞会引起警方的追查,那是张伟光需要关心的事,刘芳芳相信警方追查只会追查张伟光而不会追查到刘芳芳的。
如果不是刘芳芳主谋,那就如刘芳芳向警方陈述的那样,她是受张伟光之托,
偶然介入到这里面的。那就会出现又一种假设,张伟光找到的不是刘芳芳,而是现
在还不知道的主谋人,主谋人恰巧与尹红存在着某种利害冲突,于是就指使张伟光到芳芳美容院去托人送钱。主谋人一定是对芳芳美容院的情形非常熟悉,算计好了刘芳芳一定会同意,也一定会选择只做美容不做按摩的尹红去。为了百分之百地置尹红于死地,特意增加了百万假钞这一道具。其目的一个是彻底激怒赵氏兄弟,使其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另一个目的就是让张伟光也因此难逃干系,警方一旦在现场发现巨额假钞,一定会一追再追,不找到张伟光绝不罢休的。如此一来,张伟光就处在警方和廊坊赌博集团的双重围剿之中。张伟光或死或囚,主谋人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当然主谋人肯定设计好了自我保护措施,否则不会这样做的。
田春达不赞同前一个推论,而倾向于后一个推论,但对后一推论的假设情形不尽赞同。但是有一点,张伟光绝对不是谋划人,这一点应该说是正确的,谋划人的最终目的仍然还没有达到,这一点也是正确的。目前当务之急是找到张伟光,为此,田春达对专案组的工作重新做了部署,要求再多想一些办法,再多做些工作,再多查找一些与此有关的线索,以期在最短的时间内搞清楚谋划人和谋划人的目的。
散会后回到办公室的田春达接到传达室的电话,说有一位名叫尹娜的女子有重要的事找她。田春达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