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便利。
那种情况对李长亨有利,就决定了理查德是英雄还是帮凶。
至于良心,反正最先报道出来的是记者,而出卖消息的是FBI或者纽约警察。
李长亨无非是冷眼旁观,并没站出来声张正义而已。
想到这,在伦道尔强烈要求合并的事,先要考虑,并且拿到董事会投票,而带着其他几个脸上露出不满情绪的股东离开后。
李长亨立马就坐在沙发上思索着,谁来当爆料的记者,谁又当泄露消息的执法人员。
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让FBI背锅。
毕竟这案子已经被FBI抢了过去,而且在米国常常背锅的不是FBI,就是CIA。
这两个机构在米国普通人心里,名声早已经臭大街,并且只要有负面新闻传出来,普通人不管信不信,都愿意先骂这两个机构几句再说。
要不然好莱坞电影里,为什么那么多黑这两个机构的情节?
实在是他们自己真的黑到洗不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