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2亿,甚至合同一签就支付。
等布桑矿业的市值超过30亿之后,立刻再支付2亿。
30亿美金的22.5%等于6.75亿,付出4亿倒赚2.75亿。
而要是市值涨到40亿,则赚5亿。
50亿则赚7.25亿。
这么一算,丹尼立马觉得自己并不吃亏,反而赚大发了。
甚至他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着,自己亲爹和亲妈,看到22.5%的布桑矿业股份,还有未来公司股价暴涨之后的表情了。
所以,对于仅仅只需要先投入2亿美金,后面基本上等于纯赚的好事,丹尼基本上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
而且因为这家新公司在印尼注册,丹尼一点都不担心公司会脱离自己的掌控。
更不担心威尔斯和阿斯塔敢搞鬼。
威尔斯和阿斯塔在雅加达只等了一天,就接到丹尼准备好了2亿美金的电话。
一个愿意卖,一个急着买,合同很快就签了。
而且,大概是想着接李长亨的势,威尔斯居然把贝尔福德当初负责上市合同的律师团队,也就是李长亨的私人律师团的下属团队给找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