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话,不由轻蔑的笑了笑。
但老实说,之前大家就知道威尔斯不一定会同意,但他会因为金矿命名权而拒绝,确实让人很是意外。
众人中地位最高的老家伙,边摇头、边笑着道,“老实说,我忽然有些佩服那家伙了,这可是整整3亿美金。”
其他人要不叹息,要不毫不在意的出主意道,“要不我们把价格压低,让股民和媒体逼着威尔斯做出改变。
而只要他一动,除非他冒险把那份1千万盎司黄金的报告爆料出去,否则一切还得看谁更有钱。”
“没用的”,有人摇头道,“贝尔福德虽然没插手我们之前和威尔斯在股份上谈判,但他们的律师团队还是按照合同,给威尔斯提供过法律援助。”
这话一出,所有人就想到自家基金和威尔斯签订的合同里,明确写着威尔斯拥有公司的管理权,甚至自己这边拥有的45%股份,只有一半的投票权。
而且要是威尔斯找上贝尔福德的律师团队,那群为了钱什么官司都敢打的律师们,绝对会把官司闹的全米国皆知。
甚至很可能把李长亨和花旗吸引过来,甚至给了其他财团吞掉金矿的契机。
也就是说,正面和威尔斯冲突,吃亏的是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