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的利益的同时,更在乎自己或者说玻音的利益。
因为这和他们的收入有直接的关系。
而有这种想法的股东,可不仅仅只是玻音。
米国超大型集团,最喜欢做的就是不断兼并与合并。
在没足够的钱兼并时,就只能股份互换的合并。
然后,总公司没发占据绝对股权时,又不得不下放子公司的管理权。
3个最近十年被合并过来的银行股东,还有华尔街投资机构、实业企业。
首先考虑的是自己所代表的势力的利益。
更是早已经想完全消除,有竞争关系的摩根、洛克菲勒,在花旗的影响力。
花旗在30年代,虽然明面上确实脱离了洛克菲勒,但只要人家手里还有股份,就算不多,但影响力一直都在。
然后和国民银行合并过程中,又让摩根进入了董事会。
而花旗自己就是一个财团的情况下,当然不愿意摩根和洛克菲勒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