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薛蟠争香菱打死人,贾雨村判葫芦案开始,《红楼梦》的就点明了总基调——杀人可逃法。从秦可卿开始,贾府一直在死人。
《红楼梦》以家事写国事,很多人就是不明不白地死了。封建社会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主子让奴婢去死,奴婢们也不得不死。
杀人都没事的情况下,其他偷盗、内部争斗之类,就更加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了。每件事都不是空穴来风,作者在书中自比贾雨村,很可能这些案件他都是有明确资料来源的。只明写了薛蟠杀人一案,因为他很清楚这里面的来龙去脉,其他事件,以“家事”的名义,不查不纠,里面一种情况,外面传的另一种情况;表面一种情况,实际又是另一种情况,作者不敢、不能写实,只是从各种线索,隐隐约约判断这些事都是相关联的,但也没有确切证据,就只能把表面情况、实际线索一一呈现,读者怎样读,都是有可能的。
因为各种势力角逐,流言难辨真假,民间也有反抗力量,上面又有各种监督和政治派别,佛道势力、三教九流各成一体,喊冤的、私查的、嫁祸的、报复的,各种情况都有。
《红楼梦》就是一部“女子鸣冤录”,不查就没有真凶,没有真相,谁都能杀人,谁都可能是凶手,谁都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