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着伤口的白布被一层层取下来,秦端痛得脸色发白,没好气地抬脚踹了孟岐山一脚。随着他的动作,原本就已经被染红了的白布颜色登时更深了些,显然是伤口又开裂了。
“别动。”孟岐山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没看见伤口又裂了,你是猴子变的不成?”
“你他妈才是猴子变的!”秦端登时大怒,“要不是为了救你这兔崽子,老子怎么会被人砍一刀!”
秦端的背部从左肩到右腰有一道狰狞的刀口,拆开白布后还在往外渗着血,还好现在天气还不热,不然化脓是肯定的。
这还是当时突出重围的时候,战况实在是惨烈到了极致,孟岐山终究年纪小,臂力不足,和敌军的一马错身而过的时候被人给硬生生从马上挑了下来!
若非秦端见势不妙,赶紧绕过来救,不小心分神那一瞬间被人从后头狠狠砍了一刀,当即就砍得娇生惯养的秦大少爷两眼发黑,可他终究还是有那一股子血性,竟然愣是咬着牙拨转马头先是回身一刀把方才那偷袭之人斩于马下,再忍着剧痛将那小兔崽子提上马来。
一直到冲出重围后,秦大公子才安心的倒了下去,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三夜。
孟岐山的脸色有点发白,可手上给秦端伤口洒金疮药的动作却丝毫不含糊,但看着秦端背部的肌肉因洒药粉导致的剧痛而下意识收缩的时候,他的动作还是轻了一点。
“又不是我让你救我的……”
少年正是叛逆的时候,虽然知道秦端救了他一命,可还是忍不住下意识嘟哝,可看着秦端背部的狰狞伤口,那声音终于渐渐的弱了下去。
“先前还不是我……好吧就当我欠你一条命,你可要好好活着,千万别死了!”
秦端正疼得眼前发黑,乍闻这一位的神来之笔,简直要笑得伤口疼,“哎哟喂,老子又不是你媳妇,你他妈的少矫情,要不是皇后让我救你,你当我愿意挨这一刀?”
说着秦大公子还嫌弃地将孟岐山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遭,“啧……瞧你这样,没胸没屁股的,就算去当兔儿爷都嫌你身子不够软,快滚快滚,别在这酸了。”
孟岐山好不容易僵着脸皮过来说了句软话,结果换来的竟然却是秦端这般毫不留情的嘲笑,登时嫩脸都被气得紫涨了起来。
秦端还全然不觉,自顾自地在那喋喋不休,孟岐山面无表情地给他一圈圈缠上绷带,在最后一圈的时候死死一勒,打了个巨大的蝴蝶结。
正说得欢畅的秦端顿时像被勒住了脖子的鸭子,僵硬在了原处。
孟岐山“哼”了一声,端起水盆踢着得意的小正步出去了。
秦端:“……”
102天长地久
孟岐山这一赌气可谓赌得天长地久,直到第二天早上都还没冒头,只可怜秦端身边就带了这一个小跟班,在床上饿得肚子咕咕叫都无人搭理。
这军中毕竟不同于京里,哪有那么多红颜知己温言软语红袖添香,个个都是糙老爷们,也没谁管谁吃没吃的。
只可怜秦大公子活脱脱饿成了狗,还碍着背伤完全没办法下地,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
直到太阳上了三竿,秦端在床上来回烙了无数个煎饼,这才望眼欲穿地看见了孟岐山端着盘子进来。
可当一看清里头的菜色,秦端登时绿了脸,“这玩意是给人吃的么?”
三个馒头,一碟榨菜,还有碗底下泛着黄色的沙土沉淀,秦大公子在的可是最有前途的押运粮草职位,谁敢得罪了他?这伙食自然也是一等一的,何时吃过这种苦?
秦端看着那坑坑洼洼的碗沿都觉得一阵阵犯恶心,更别提还要让他吃下去,鼻子简直皱成了一团咸菜。
“这东西是人吃的?拿走,本公子才不吃!”
少年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当真把盘子端起来,原样端了回去,秦端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了,见状登时大惊,“你干什么去!”
孟歧山奇道,“你不是不吃么,我端出去给外边的乞儿吃,反正这附近打仗,流浪的孩子要多少有多少。”
秦端怒道,“我要吃肉!”
孟歧山嗤笑一声,“大夫说了,您哪……就好好在这养着伤吧,伤好之前,忌、荤。腥。”
孟歧山的京腔一冒出来,伤害值登时翻了倍。
秦端气得眼前发黑,简直恨不得亲手把这小兔崽子给活活掐死,他这到底是造了哪门子的孽,竟然一时脑子犯轴救了这么个玩意!
孟歧山说到做到,还真把秦大公子的饭菜给端出去送给了乞儿,只可怜秦端足足饿了一天一夜,这才认识到孟歧山这小狼崽子是存心整他,无奈形势比人强,只好委委屈屈开始了啃馒头的生涯。
谁教周围人都知道孟歧山乃是秦端亲信,秦大公子都舍命救人了,虽然这段时间只吃馒头咸菜让人有些犯嘀咕,可大夫也说了要吃清淡些,更别说陀兰镇这地方原本还繁华,可被匈奴这么来来回回踏上几遍后几乎成了一片白地,哪还有什么好酒美食养着,便也只能就这么算了。
在刘钦瑞的惨败之后,大夏军队一直龟缩在陀兰镇中闭门不出,也亏得秦之言沉得住气,任凭匈奴在外挑衅辱骂依旧能坚守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