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过云层,掠过高耸屹立了亿万年的落山,照耀在天阙以北那一望无际的辽阔大地上,天地间被朦胧的金色笼罩,原野上一片生机勃勃。
一条庞大的商队,正在辽阔的大地上缓缓前行,他们自北方而来,山水迢迢,天阙已就在眼前。
商队是典型的北地风格,一头头高大的高地驼鹿拉着房子似的车厢,其中一头宛如一座小山的荒原猛犸最是引人注目,仅仅是那四条长达五丈的弯刀般的长牙就给人以无限的压迫感。
荒原猛犸一直是北方荒原的统治者,成年的荒原猛犸足有十丈高,传言幽云帝国王庭更是有一只百丈高的远古猛犸巨兽守护,便是神魂境的强者,都无法与之抗衡。
眼前这只猛犸从身形上看,应该还未成年,但在幽云,能拥有猛犸幼崽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无一不是名门豪族。
小猛犸静静前行,虽身躯庞大却悄无声息,它那双乌黑的大眼睛充满好奇地打量着不远的前方那座足以用庞然大物来形容的城池,长鼻一甩一甩,不时卷到身体一侧,从硕大的一只口袋里卷出可口的瓜果。猛犸身上用不知名的彩色涂料画满了复杂美丽的充满北地色彩的图案,背上有一座不大的金色帐篷,帐篷上锈有黑色的猛虎。
此时,金色帐篷的门帘正向两侧上方高高卷起,帐篷内一方小巧的地毯上,坐着一名头戴金纱的女子,身着幽云最常见的冬袍,正一手拿着一只小锦袋,一手从里面拿出各式各样的水果小吃,若有心人看见,便会发觉那只猛犸吃瓜果的动作完全与她拿水果的动作一致,她皓腕间一只白色玉镯忽隐忽现,虽看不清面容,但她仅是坐在那里,就给人遗世而独立之感。
女子又吃了几颗特地从幽云带来的可口小果,望着前方那座号称东域第一雄城的天阙,似乎有些按耐不住,小心翼翼地朝着左右瞄了两眼,就要抬手掀起眼前的金纱。
“小姐……”便在此时,一道她再熟悉不过的低沉声音传来,严肃中带着一丝宠溺。
女子右手顿时僵在空中,然后捏成了小拳头,不停颤抖,像是早就料到会是如此,又似是咬牙切齿,不满地叫道:“元让叔叔!都马上就到了,为何还要戴着这讨厌的面纱!闷死我啦!”
巨大的荒原猛犸长鼻也是随着她的手一摇一摆的,发出一阵阵噢唔的声音,像在抗议。
“你看,连小九都说快闷死啦!”女子清脆又娇憨道。
金色帐篷一侧,一道黑色身影忽然出现,那是一名怀抱一柄墨绿色长刀的男子,男子面容十分英武,双眼中刀影流转,下颌布满短须,修长体态宛如石刻,硬朗线条从头顶一直延伸到脚底,连那一头长及肩膀梳至脑后的灰发都像一把把长刀,柔软却极富攻击性。
男子侧过头,眼神转柔,道:“连这一时半会儿都等不了,将来如何统领幽云?”
女子丢下锦囊,双拳愤愤挥舞,反驳着:“我才不要统领幽云!我还是喜欢游山玩水,去天底下所有美丽的地方看一看。要是东域没有战争,每一个人都能安居乐业,就像王庭下的那些百姓一样安宁地生活不好吗?”
男子无声一笑,望向天阙,点了点头,道:“小姐的愿望会成真的。”
女子却忽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委屈道:“可是为什么每次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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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父王总是发笑,秦淮叔叔也说那只是幻想?”
男子思索片刻,缓道:“王上所为,正是为了实现小姐的愿望;至于秦淮那个大老粗,唯恐天下不乱,无需在意他那张破嘴。”
女子顿时来了精神,欣喜道:“我就知道父王最疼我啦!不过元让叔叔,秦淮叔叔可不是大老粗,大老粗怎么可能成为王庭金帐统领?”
男子闻言一愣,旋即一声长笑,道:“所言极是。”
女子嘻嘻一笑,心情又快乐起来,哼起了小曲,吃起了小食,嘴里含糊不清的说:“元让叔叔,义父曾对我说,白禹是一个神奇美丽的地方,很多很多年前,我们的祖先也生活在白禹,对吗?”
男子目光深邃,点点头,道:“是的,但那是过去的历史。”
女子噢了一声,趴在地毯上,拿出一本又厚又大的书籍,在那上面写写画画着。忽然雀跃道:“义父还说,我会在白禹遇到很多有趣的人,所以我才想快点到达天阙,好去找那些有趣的人呀!反正有元让叔叔保护我,对不对?”
男子看着这宛如一块世间最美的璞玉般的女子,欣然一笑,不再言语。只是在心中默然道:“至死方休。”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与她相遇时的情景:那时他三十岁,她才五岁,而他刚从东海游历归来,在盛龙城生活近十年的他,第一眼看见那个头扎羊角辫的娇憨小女孩,正和一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小乞儿里坐在城外的一片草地上玩着游戏,她顶着大花脸,一身衣衫在游戏里弄得乌漆嘛黑,还背着一个比她小身板还大的布袋给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分着吃的和衣衫;她笑得比北地的阳光还要灿烂,明媚了他的一整个寒冬。
自那时起,他就决定了一件事,放弃继承北地名门夏侯氏的世子之位,不顾整个家族反对,也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