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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礼物(1 / 2)

不是他不守规矩,实在是想要知道少爷在做什么。

这段时间,少爷总是自己瞎鼓捣,东西都是周二帮着买的,都不让自己去买。

他也旁敲侧击的问过周二,但是那个家伙木头一样的,嘴巴严实着呢,自己什么都没问出来。

所以,他今天就悄悄的看一眼,真是,就看一眼,少爷在做什么?然后,他一眼就看愣了。

我了个乖乖,那是个灯啊!少爷竟然亲手在做花灯啊。

呵呵,还是个走马灯?用琉璃做的走马灯?上面少爷正在小心串起来的,那个是珍珠吧?

败家,太败家了!

做个灯而已,又是琉璃又是珍珠的,这得用多少钱啊。

当然他知道,少爷这么做,送这么贵重的灯,不是觉得灯贵重才送的。若是那样,不仅是看轻了自己,也看轻了人家宁茉姑娘不是。

少爷能这么做,还送这么张扬的花灯,就一个原因,少爷觉得它漂亮。

没错,少爷从小就这样,要么就不做,要做吧就做最好的,一定程度上也是最贵的。

国公府的人都习惯了,他这个贴身伺候的更是明白。但是这灯拿出去,少爷啊,你这是想要在元宵节被人围观吗?

想想,黑灯瞎火……呸,应该是月影朦胧的日子,你说说你想和小姑娘逛个街看个灯的,那氛围都给你渲染好了,你非得弄个亮瞎眼的灯,还一看就贼贵的那种。

就想想吧,少爷和宁茉姑娘走在路上,手上提着个价值不菲的灯,就算是这边陲地方人们见识不多,认不出那个琉璃来,那上面的翡翠和珍珠也是认识的啊!

福子觉得自己真是碎了心了,这一天天的,真是大事小事的都不能离开自己。

不行,他得帮着想个主意。

就看少爷那手一点一点的串珠子吧,虽然少爷手巧,到底是个男子,看那针一下子扎手指头上了。

他家少爷微微皱着眉头,用帕子擦了血珠子继续。哎,真没见过这样的,让人心疼啊。

“我得想个办法才行,不能耽误了少爷赏灯,赏人。”

福子自己想办法去了,甚至想过,要不然问问周一,所谓的一人计短,两个人计长,没准能有什么好办法呢。

福子这边拼命纠结,周明宣趁着晚上的时间一板一眼的做花灯,而宁茉的日子过得就舒服的多了。

她守着春华,真是想要吃什么,动动嘴就可以了。

“春华,你说咱们做南边的汤圆吃怎么样啊?”宁茉吃着元宵,忍不住的皱了一下眉头。

“姑娘,我也觉得这元宵……馅料太少了点。”春华皱着眉头说道。

是啊,北方的元宵是滚出来的,这么说吧,将馅料沾点水,然后用那个糯米粉一层一层的滚上去的。

这样的元宵吧,也不是说不好吃,只是她更喜欢吃软糯口感的,馅料最好是一咬就自己淌出来。

当然了,吃的时候得小心,烫嘴。

只能说自己吃习惯了现代的口感了,所以更喜欢汤圆一点,加上现代的时候,汤圆馅料多啊,寻常的豆沙、黑芝麻和山楂,那都是常规的操作了。

若是丧心病狂一点的,什么水果馅的,鲜花馅的都敢做,当然,口感上,全部良心和个人喜好了。

至于咸口的,不好意思,宁茉觉得自己连肉粽子都没接受呢,其它的就更不要提了。

既然要做,那就得弄好的,够大家吃的。

再说了,宁茉吃东西,从来都是真材实料的,什么东西都不来糊弄的,黑芝麻炒熟了喷喷香,闻着就让人流口水,那红豆也弄了一大盆,要舍得放糖。

这些都是做汤圆的材料,春华弄了三种口味的,忙活了一下午,才将汤圆全部弄完了。

看着宁茉,春华很无奈,她家小姐是聪明,但是没什么耐性,开始还跟着一起蒸红豆,将红豆捣碎了弄成红豆泥。

可是到了包汤圆了,才包了七八个,就觉得无聊了。

她算是发现了,小姐只喜欢参与做饭的过程,但是却受不住一直反复的做一件事情。用小姐的话说,反复劳动又不是为了积累经验,没有意思。

所以,这就是她嘴馋还不用自己做饭最现成的借口了。

春华真是担心啊,这小姐未来出嫁了,若是一个菜都不会可怎么办啊?虽然说大家闺秀的不用自己下厨,到底还是要熬个汤,有个拿手菜,能让公婆高看一眼啊。

“小姐,您这么懒散下去,万一未来成亲了,一个菜都不会,不太好吧?”

春华这一句话,听的郑嬷嬷头疼。

一个正经的大丫鬟,张嘴就讨论姑娘的婚事就已经很不妥当了,还万一成亲了?

为什么是万一成亲了?她家姑娘有相貌有相貌,要本事有本事的,怎么可能嫁不出去?把万一两个字去掉!

不过这担忧倒是对的,这女红啊,厨艺啊,不必精通,精通了就很可能成为赚钱的路子,对女子来说太累了。

但是你也不能一点不会,一点不会人家会觉得你这女子有些缺陷。她家姑娘那么好,怎么能有缺陷呢?

“姑娘,春华说的有道理,要不然您学学做菜?”郑嬷嬷也跟着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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