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迷薇趴在沙发上昏昏沉沉地睡着,半夜惊醒,猛地睁开眼睛,却见屏幕上闪动不停,却已调了静音,而国卿坐在旁边,并不近身,在淡定地玩手机。
她的身上还披着他的外套,一切依稀仿佛,似曾相识。
见她醒了,国卿抬头:“薇薇姐,饿了不?我找了个好地方,咱们去吃点吧?”
傅迷薇摸摸肚子,晚上没吃饱,刚才又疯狂跳了会儿,果然有些饿了,当下从善如流。
两人出了k歌厅,并不乘车,步行往旁边而去,虽然是冬日的寒夜,却难得地心里还有一片温暖。
忽听国卿哼唱:“让晚风……轻轻吹过,伴送着清幽花香像是在祝福你我,让晚星,轻轻闪过,闪出你每个希冀如浪花……”
这正是红日的下半段,傅迷薇抬手在他头上轻拍了一下:“别把狼招来。”
“薇薇姐,你打我没关系……可千万别弄乱了我的发型。”国卿抬手护头,严肃声明。
傅迷薇哈哈大笑,路灯下,两道影子拖得极长,时而相靠,时而分开。
而就在两人并肩前行之时,却未曾留意,在长街上,有一辆黑色的轿车放慢车速,车窗降下一半,一双深邃的眼睛凝视着越走越远的两人,斯人嘴角轻挑,是一丝无奈地笑。
第11章 不期而遇
当夜两人在路边摊饱餐一顿,酒酣耳热之余大有相见欢之意。
鼓腹回到酒店,傅迷薇打了个饱嗝:“我这一辈子是高端不起来了。”先是苍蝇馆子,现在沦落到路边摊,十足接地气。
外套上还带着烧烤的气息,脱了扔在沙发上,走到窗边往外看去,正看到国卿拉开出租车门,矮身钻了进去。
傅迷薇凝视他的身影。
造化果然奇特,没想到竟跟他熟稔起来。
要知道当初第一眼,还以为此人乃寻常白面小生,后来他主动接近,话中带刺,又以为不过是另一个戴着有色眼镜的货色。
却原来竟还算得上是个好人。
起码面对他的时候,心里没有那股厌恶感,而他却表现出来的,除了一开始时候的轻薄,此后始终不曾逾矩,反而对她多加照顾。
在娱乐圈沉浮数年,各色人等都见识过,也有几分识人之明。
国卿的眼睛,特别清亮。这已是难能可贵。
傅迷薇托腮看着出租车的尾灯闪闪远去,忽然又想:“难道是因为知道他取向雌雄莫辨,所以潜意识里不曾敌视他?”
或许,或许。
转身时想到助理白日所说国卿将要一炮而红,倒是着实地替他高兴了。
这一天过得跌宕起伏,最后哭也哭过,睡也睡过,又吃饱了肚子,整个人松懈下来,疲倦如山而来,竟也不去洗澡,仰头倒在大床上,极快入眠。
如此早上起来,一阵兵荒马乱。
洗澡,化妆,等头发半干,便迫不及待抓了包包出门赶车。
坐进出租,才发现身边缺了什么,皱眉思索半天,猛地察觉是太安静了些,急忙从包里翻江倒海找出手机。
从昨晚上卫斯闲打过电话后挂机,一直关机到现在,怪道从早上开始就有种天下太平本宫安逸之感,怪不自在。
开机后,先是刷刷地冲进来一长串的来电未接,像是病毒般涌入,一时差点死机。
傅迷薇仔细辨认着那些号码,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卫斯闲,剩下几个,是助理,还有陌生来电。
除了未接来电,还有无数短信。
瞬间让她有种如临大敌的紧张感。
傅迷薇把短信分作三类:属于卫斯闲的仇敌类,属于助理的公事类,还有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经过认领,发现乃是国卿问候之语,于是便归位私交类。
卫斯闲的短信阵线拉的极长,分两个时间段,首先是从八点半到夜晚三点,然后是早上四点半到现在……
傅迷薇看看时间,正好又是八点过十分。
他的情绪变化也是循序渐进,起初是焦急如热锅上蚂蚁追问她去了何处,继而是怒发冲冠责问她何不听解释,然后大概是因为国卿的那个刺激性电话,卫斯闲的情绪多了几分紧张感。
隔了大概几个小时,在十二点过的时候,卫斯闲发了长长的一条信息过来:薇薇,做错了的事我不会再解释,我只想让你知道,除了你,我没有对其他任何女人动过心。你是爱我才会反应这样激烈,可圣经上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我没有忘记要跟你一起牵手到老的愿望,薇薇,请你不要这么轻易的甩开我……
是哥林多前书说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傅迷薇心思恍惚,而眼前一片朦胧,握着手机发呆,却冷不防音乐响起,吓得她魂飞魄散。
定睛一看,原来是助理,急忙接了。
“薇薇姐,你怎么一直关机呀!”小助理声音里带着焦急,“好啦,我是要跟你说,今天巴导这边调戏了,今天你不用过来这边,去银广大厦,银广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