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用英语问道。
坐在吧台前的霍季恩循声转过头,看了眼这位老外,他耸肩道:“没有。”说完,他就挪开视线,又跟r要了一杯酒。
老外的年纪不轻,五六十岁的模样,身体发福,偏圆的肚子把身上的t恤撑出一个坡度。他自顾自把手里那只摆着个大汉堡的盘子搁在吧台上,然后踮了踮脚,把肥胖的屁股挤进高脚凳,大口开吃。
两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就这样并排坐着,一老一少,一动一静。
霍季恩没有借酒消愁的习惯,除了应酬和偶尔品红酒之外,他一般不沾酒。可现在,显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
他喝得是烈酒,而且一连好几杯。
汉堡快吃完了,老外突然从盘盏中抬脸,瞅了瞅愁眉不展的霍季恩,道:“看你这副样子,好像丢了什么东西。”
霍季恩愣了下,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失落那么明显,“是么?”
老外点点头,那张酷似肯德基爷爷的脸上带着宽厚随和的笑容,“年轻人,你是来旅游的?”
“不是。”霍季恩漫不经心地转了转手上的酒杯,杯里的冰块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这声音衬得他的嗓音稍显低沉,“我是来找人的。”
对方把最后一块汉堡塞进嘴里,意犹未尽地嚼了嚼,“哦?看样子你是没找到了?”
“找是找到了,可不小心又弄丢了。”霍季恩无奈一笑,仰脖,把小半杯酒悉数灌进喉咙。
涩而烈的口感,并不算太好,尤其是滑到胃里,一阵烧心。
可偏偏有人就好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