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婿罢了。”
温谨言这才想起薛升曾娶妻,只不过当时不在京城,又是很久之前的事,一时忘了,这才想起来,笑道,“真是相请不如偶遇。”
“姑姑来京了我也不知,是我的过错。正如温大人所说,相请不如偶遇,今晚可有宴席,让侄儿为您接风洗尘吧。”
宋芷心中仍是排斥,说道,“我晚上要去拜见旧友,已商议好了地方,改日再去吧。”
薛升面露惋惜,“那姑姑好好歇着。”他又问了宋芷来京做什么,知她入了大理寺,好生诧异,又露敬重。寒暄了许久,同僚唤他,他这才告辞。
薛升走后,温谨言才小心说道,“你在京城只认得我,哪里有什么旧友。再有,你怎会同自家的侄女婿这样生疏。薛公子在京城中可是出了名的贵公子,脾气好才情好,颇得人喜欢。却不想他娶的竟是你侄女。”
“锦云福薄……”宋芷只说了这一句,就不愿多说了。坐下身重新提筷。忽然门前走过一人,看着颇为眼熟。当即放下筷子快步走出去,再放眼闹市往来的人中,却什么也没瞧见。
温谨言也跑了出来,问道,“怎么了?”
“方才我好像看见我侄子了……”
温谨言失声笑道,“京城遍地都是你亲戚了不成?”
宋芷拧眉,她好像是真瞧见了。难道当年无故消失的二哥一家真会在京城?那张脸,真的是她侄子宋锦林呀……她摇摇头,莫非是晒晕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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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无风无雨,六月酷暑,热得难忍。稍稍动动身,就能热得满身淋漓。
洪氏让下人凿了冰来,又不敢喝,怕喝了身子受不住。便放在竹筒里密封住,放在怀中取那透心凉。刚觉凉快,见儿子迎日而行,热得额上有汗,看着便觉心疼,忙递了竹筒过去。
薛升并不接,摆手让下人下去,坐在一旁等人都走了,才道,“母亲,孩儿方才瞧见宋家人了。”
洪氏微顿,“谁?”
“宋芷,锦云的姑姑。”薛升想到那和宋锦云一模一样的脸,就觉心头不适,“而且宋芷是进京入大理寺任职,算是京官了。只怕往后在朝堂抬头不见低头见。”
洪氏拧眉,“怎的偏是进了那办案子的地方……等你爹回来,我同他说,让他和圣上请示,将宋芷外放吧。同在一处地方,总觉心里瘆得慌。方才你瞧见她不慌吧?”
薛升轻轻笑了笑,“慌什么。”
“瞧瞧你,脸都白了。”
“同她对话倒是没什么,就是看那脸不舒服。”薛升微微闭眼,目光一暗,就想起宋锦云大红嫁衣,将浓黑毒血吐在他身上的模样。
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又哪怕是在这炎热夏日,也惊出了冷汗。
洪氏倒是比他定心多了,她不信已死的人还有本事来寻仇,就算真的来了,她也敢再杀一回!想想,不由冷笑,又同他说道,“那阿古的事如何了?”
说到那温柔体贴的姑娘,薛升面色这才稍稍缓和,“她如今已经在酿酒了,再过几个月,那酒定是给我的。”
“这样有把握?”洪氏到底是做娘的,见儿子神色颇有不同,问道,“你喜欢那个叫阿古的?不过是个会点手艺的村姑罢了,你是要娶门当户对的姑娘的,可不能动了那心思。”
薛升淡声,“我怎会娶个毫无用处的妻子,她是我想要的,承欢别人身下可惜了,抬回家做妾也不是不可。酿酒的技艺好,往后跟了我,对我们薛家都好。”
洪氏赞许点头,“这倒是。不是说她已没亲人么?你多用点心思,那样的姑娘最容易对男人死心塌地了。”
母子俩商议着这事,就像当年商议如何将那宋家千金掳到手一样,认真得让人以为是在商量家国天下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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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古手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如今已不用缠裹纱布,伤口还有些嫩红,长有三寸,撩起衣袖看着就觉狰狞。阿古也是个姑娘,瞧不得这丑陋伤痕,即便是一人在房里,也不挽起袖子纳凉。
金书又去买了一堆的蜜饯果子回来,想拿了给她吃,进门瞧见她在上药,过去一看,好奇道,“阿古姐姐你为什么不用薛三爷让人送来的药呀,不是说这是太后赏的,用上五六十日连疤痕都会瞧不见么?”
“我不信他。”阿古声调淡淡,神情淡薄,“薛家的人,我一个都不信。”
金书歪了歪脑袋,将蜜饯扔进嘴里,了然,“除了师父和我,阿古姐姐谁都不信。”
阿古瞥了他一眼,“我也不信你。”
金书委屈道,“为何不信我?”
“你每回都说再也不吃糖,可是每回都让我瞧见。”
金书讪笑,“忍不住,看见了总想买。”
“那为何要让我看见?你想把糖藏好还不容易么?”
“是呀,可是每次买了都想让阿古姐姐尝尝。”
阿古微愣,心头暖暖,摸摸他的脑袋。金书说的对,如今世上她只信两个人,她连自己都可以不信,但这两人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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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五,月半时月亮总是特别圆,高悬天穹。月光清冷安静,大理寺院内的树如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