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78年之后,具有私营产业色彩的农村大包干,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大幕,社会主义清一色的攻的概念,首先从农村突破。
“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句话广为流传,点燃了人们心中压抑已久的创造财富的热情。
以至于在其后的十几年里,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开始如同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而段云本人,也成为了这个时代的偶像和传奇。
但实际上,一直到90年代,政策依然明暗不定,但不可否认的是,到20世纪90年代末,改革开放20年,中国各阶层都迅速积累起来与自己社会资源相匹配的私有财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本质上不仅仅是富人的事,他与每个公民切身相关。
而中国的民营企业主经过多年发展,也已形成了自己的阶层,学者将之命名为新富阶层。
而目前全国工商联的会员,基本上都属于这个“新富阶层”,他们对于自身财产的保护,相比于其他阶层的人来说,要更为迫切的多。
而对于这些新富阶层来说,有些记忆是让他们难以抹去的,80年代的温州八大王事件,让很多温州本地的老板心有余季,以至于一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老板开始想尽办法,纷纷把财产转移到国外。
在这次BJ之行中,段云就曾经听一个从事眼镜行业的民营企业老板说,他家最近这10年来一直在做财产转移,而财产转移大多是以投资或供子女留学为名,在海外购置房产或直接储蓄,消费,究其原因,不外乎一点,那就是对自己财产缺乏安全感。
其实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温州,在全国范围内,几乎所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早早做好了资产转移的准备。
在这些民营企业家的口袋里,时刻准备一本甚至多本护照,“如果上午政策变了,下午我就走”。
这种现象在民间被称为“开天窗”。
据统计,当时中国外逃资本每年高达百亿元人民币,绝大多数来自民营企业主,他们有的花重金购买他国护照,摇身一变,以外资的形式返回国内,一来一去,损耗的成本无法估量。
除了资本转移之外,因为缺乏对政策的信心,民营企业家小富即安,对投资扩大再生产缺少热情,热衷于买房买车高消费。
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在一种痛苦和荒诞中度过,花天酒地,想方设法把钱糟蹋完,“包二奶”也开始在那时出现了,包括段云认识的很多民营企业家,他们或多或少都存在这种情况,当本性难以压抑欲望的时候,就会出现这种道德败坏的情况。
与此同时,国内的企业家普遍不愿意公开财产,害怕树大招风,更有一些民营企业,为了从国有企业“同工同酬”,争先恐后带上了“红帽子”,挂靠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出现了大量的“假国营”“假集体”。
另外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政治进步,主动向组织靠拢,很典型的例子就是1989年,当时有文件规定,民营企业主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而山东一家民营企业主闻讯,将自己的600万元资产陶瓷厂捐献给集体,从而被批准入党。
在1991年的时候,刘永好兄弟组建希望集团,当时社会上对民营企业议论很多,刘永好兄弟感觉思想压力巨大,于是向县委领导提出,想把自己的企业“送给国家”,幸好当时的县领导没有同意,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当时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压力有多大。
其实就段云本人来说,如果没有前世的先知先觉,他恐怕也不可能高调这么多年,早年的时候,他也带过“红帽子”,而且本着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他在海外设立了分公司,并把集团公司大部分的外汇放在了香港的银行,其实这本身也属于当时政策的一种“防备”。
而随着越来越多新富阶层加入到全国工商联,对于民营企业家财产的保护,也就成为了他们最为感兴趣的一件事情。
早在多年前的时候,随着国家对民营企业政策的放开,有些工商联的成员就已经向上级联手提出了预桉,当时全国工商联的两位主要领导,主席经书平和党组书记郑万通对这件事也是高度重视,因为他们本身也是世代经商,也经历过特殊年代,所以完全能够理解当前民营企业家对这件事的重视,所以决定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以上团体提案的形式,提出修改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建议。
而这个提案刚一提出,全国工商联就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国内各大媒体都对这个提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一方面,民营企业家们表示拥护,经济界法律界,甚至政界的一些知名人士也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要搞市场经济就不能不发展民营经济,要充分发展民营经济,就必须要保护私有财产,所以保护私有财产不仅仅是保护富人财产,更是保护老百姓的财产。
而另外一方面,一些学者却极力反对,认为“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妇人的财产”,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不符合社会主义,一些学者在文章当中指责工商联是“各种报复群体的的经济,政治利益和意识形态的代表者”,个别人甚至给全国工商联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