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九三确实遇到了麻烦。
关乎终身大事!
元虫部落同样是部落联盟,但掌握领导权的部落有二。分别以信奉元虫之王的虫王部落,和以信奉元虫之母的虫母部落为主。前者是父系社会,男性的权利和社会地位高于女性;后者是母系社会,情况正好反了过来。
双方看谁都不顺眼,常年摩擦,一直争斗, 谁也说服不了谁。
正因为元虫部落内耗严重,所以虽然是大型部落联盟,但一直无力向外扩张,偏安一隅。
而别的势力想要征服元虫部落,却被元虫部落凭借着地形优势和奇特怪异的秘术击败,次次损失惨重, 铩羽而归。
长此以往,也就没人敢来招惹元虫部落。
元虫部落也没有扩张的心思,专注于打拳,打的是不可开交。
探九三要去搬救兵的地方,就是虫王部落。
他是男人,自然要去男人掌权的地方。
一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迎着寒风,大战野兽,吃尽了苦头,终于是到了元虫部落的地界,正撞上了元虫部落的一件大事。
虫母部落的下任酋长选择配偶。
虫母选夫,虫王娶妻,历来都是元虫部落的头等大事,涉及到虫王、虫母两个部落父系、母系之争。
虫王部落的男人们摩拳擦掌,都等着在虫母部落酋长选夫的时候一展拳脚,想要成为虫母酋长的丈夫, 然后掰正虫母酋长的思想,让这群老娘们认识到,男人才是社会中的掌权者。
虫王部落酋长娶妻的时候, 虫母部落的女人也有着类似的想法, 要让虫王酋长跪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乖乖听话。
这么关键的时候,哪个部落都不会答应探九三的请求,全都把探九三这个外来者晾在了一边。
眼见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邪神尸芦的实力在快速复苏,探九三怕朱尧那边顶不住,愁的是唉声叹气,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直掉头发。
时间紧迫,再去另外一个大部落寻求救兵,八成是来不及了。
要么说朱尧觉得探九三这人老实单纯,值得深交呢!
换作一般人,和朱尧萍水相逢,努力到这份儿上,早就够了,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探九三不这么认为。他寻思着:阿古都这么信任我,还派人一路护送, 留下他一个人面对邪神, 自己一定不能让他失望, 一定要带回去援兵。
元虫部落表面上将他奉为上宾,好吃好喝伺候着,但是一谈出兵讨伐邪神,就顾左右而言他,百般推脱,后来嫌探九三烦,再也不见探九三了。
探九三一咬牙:“好,你们不是不理我么,都去参加那劳什子虫母选夫。我也参加!等我娶了虫母部落的下任酋长,调兵遣将还不是我说的算!”
于是探九三联合朱尧派出护送他的人员,开始在元虫部落搞风搞雨,合纵连横,竟然真的成为了候选人之一。
当朱尧通过许愿方尖碑看到探九三这么拼,把后半辈子人生都赌上的时候,感动的差点流泪。
本想着许愿告诉探九三一声,邪神尸芦已经嗝屁了,不用着急,没想到对方正忙着娶妻。还是算了吧!
有道是毁人姻缘遭报应。
幸福都哐哐砸探九三家的门了,朱尧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好。
闲暇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晃眼,十天的时间过去了。
正当朱尧怀疑血颅部落到底会不会搜查的时候,天色突然变得猩红一片,血颅神神力的气息弥漫天地。
“来了!”
朱尧神情凝重,命令道:“所有人全部进屋,躲进地窖,不得点燃明火,不得发出声音,不得走出部落,没有命令不得擅自走出地窖,违令者重罚。”
这套行动早已经演练了许多遍,现在命令一下,所有人都躲进了地窖中。
地窖,就是在房子下面挖出一个一两米深,或圆形或方形的地洞,用于储存物品,可以看做是较为粗糙的地下室,前世在北方比较多见。
克尼在新驻地建造房屋的时候,朱尧就让他给每个屋子都配上了地窖,平时用来储存物资,关键时候可以躲进去保命。
天空响起了恶风之声,卷着缥缈的白云,仿佛龙吟长谷,震得地面微微发颤。
尖利凶恶的怪叫声从远处天际不断响起。
朱尧凝目眺望,眉头紧皱一起,光凭声音就能造出如此气象,来的肯定是十祭之一,排名必定靠前。
空气中的血腥味愈发浓郁,天空血色愈发浓重,简直像是一盆鲜血涂满了天空,令人炫目晕厥。
一只头生三目,长有四翅的巨鸟振翅飞过,双翼展开时足有百米,全身无毛,取而代之的是一层不断翻滚蠕动红色液体。
巨鸟背上,傲然站立着一名少年。
【第四祭司】
“血穹”萨蒙
十祭中年纪最小,天赋最高的祭司,性格高傲,天生有着极为庞大的灵性力量,是血颅大祭司的关门大弟子。
因为灵性力量强大,过多的承载了血颅神神力,驾驭不住,所以经常会出现血颅神力溢出,染红天空的现象,被称之为“血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