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歆摆出贴心管家般的笑:“这不是我的工作嘛!”
慕春寅转了个话题,“听说你跟秦晴在电视台吵了一架?怎么,你很讨厌她?”
这事没必要瞒,樊歆实话实说,“反正不喜欢。”
“很好。”慕春寅打了个响指,带着恶作剧的笑意,“今晚就是她了。”
樊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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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跑车将慕春寅载着离开后,家里只剩樊歆一个人,她再次觉得客厅有冷风飕飕刮过——慕春寅这变态,这么大的房子只让她跟他两人住,连佣人都不要,家务全请钟点工,做完活就让人家滚,导致房子面积大却半点人气都没有。
她讨厌这种感觉,起初她想住公司宿舍,可慕春寅不让,非说她这总裁生活特助,就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伺候他。
贴身——确实贴身,两人虽然一人一间房,可卧室紧紧相邻,隔着单薄的一面墙,恨不得他带女人回来过夜,她都听得见啪啪啪的声响——好吧,幸亏他从没带过。
“嗡”一声手机震动声响,樊歆回过神来,接了电话。
是她的闺蜜兼同事莫婉婉的,男人婆莫婉婉说话永远都是开门见山,“姐们,恭喜你要唱电影主题曲啦!”
樊歆微笑,“我这样的新人一出道就能唱大片,恐怕无数人得眼红吧。”
“哈哈,管那么多干嘛,在这个草泥马的时代,凡事都要抱着去他妹的心态!”莫婉婉豪迈大笑,“只能说你的工作太牛掰!一面是总裁特助,一面以艺人身份出道,工作梦想两不误!”
“其实盛唐里都以为我只是新艺人,除了几个高层外,没人知晓我跟慕春寅的关系。再说了,什么总裁特助,就是个铺床叠被加做饭的。”
“真这么简单,慕春寅为什么不找其她人,单找你啊?”
樊歆无奈道:“我欠他的嘛,只能这样还债。”
这话仿佛揭开什么伤疤,气氛沉默下去,莫婉婉赶紧转了个话题,“对了,我听说温浅也加入了这部电影,担任音乐总监,那你们岂不是要见面?”
提起这名字,樊歆嗓音里透着涩意,“今晚我跟他已经见了面。”
莫婉婉惊呼,“呀!见面了!怎样,他有没有很震惊,有没有悔不当初,有没有拉着你的手痛哭流涕,说从前对不起你之类的话?想想你曾豁出性命去爱他,想想当年生离死别的一幕,老娘对这个重逢桥段充满狗血剧般的期待啊!”
樊歆清浅的语气里有自嘲,“他没有认出我。”
“啥?”莫婉婉吼了一声,“没认出来?”
樊歆轻笑,“对啊,他看了我一眼,就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咦?不该是这样啊。”莫婉婉沉思着,一贯嘻哈的口吻敛去,正色道:“他不是这样的人,可能是你脱胎换骨变化太大,他才没认出来。你在国外呆了这么久,三月份回来时,作为曾经大学上下铺的死党,姐见到你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说的在情在理,樊歆无言以对。
莫婉婉又问:“那你要去告诉他你没有死,好好的回来了吗?”
樊歆道:“不,我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瓜葛。”
“为什么?当初要死要活的喜欢,如今就甘心归于陌路?”
“为什么?”樊歆低声浅笑,眉目间有不着痕迹的苦涩,“因为得不到,所以不想要。”
缓了缓,又补一句:“这是我在加拿大那五年,挣扎在手术台上时,悟出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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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电话,樊歆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手中捏着好几年前的照片。
欧式立镜清楚映出她的模样,身高166,92斤,长腿细腰瘦得窈窕有致,轮廓恰好的鹅蛋脸,极深的双眼皮显得瞳仁格外乌黑,弯唇时嘴畔有一对极小的梨涡,及腰的长发乌缎般柔顺黑亮,静默不语时整个人很有言情小说封面女主的恬静。
总之,这副皮囊起码能打90分。
端详完现在的模样,樊歆低头看手中照片。
发黄的照片里是四个女生的合影,左二最为突出——之所以这么抢镜,因为体型太胖!大腿赶上旁人两倍粗,整张脸亦因过分肉嘟而将五官挤成一团,活像个揉开的面团子,在一堆漂亮清纯的女生中格格不入。
樊歆自嘲一笑,相片中是她刚入大一的情景,因为重病服用太多激素,她在那年胖到人生的巅峰,足足159斤,比现在多出70斤的肉,当真不忍直视。
除了胖之外,照片里胖妞的左脸还有条疤痕,自左眼角一直蜿蜒到耳际,看得人心头一颤。
——那是她曾经的模样,亦是最不堪的梦魇。
良久,樊歆收回照片,轻声叹息。
今夕何夕,再不同往昔。
五年前,她臃肿丑陋,带着不堪入目的疤痕。而眼下,她窈窕纤细,肌肤光滑而貌美,没经历过任何整容手术,却奇迹般脱胎换骨熔炉再造,温浅认不出来理所应当。
她又摇了摇头,觉得人跟人的差别真大。
她如今站在温浅面前他都认不出来,可二月份回国时,慕春寅面对判若两人的她却一眼认出,火眼金睛将外逃加拿大五年的她逮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