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皮肤病在角落瑟瑟发抖。岳宁一向喜欢动物,当即和宋远钦一起送大金毛到宠物医院,慢慢治好结果越变越漂亮,现在毛色鲜亮黏人爱撒娇。
虽然家中已经有小尾巴,但显然岳宁家的大金毛她也很喜欢,隔三差五变着花样央温时修去她们家,借口吃饭交流感情实则看金毛。久而久之,温时修脸上神色愈来愈冷,被岳宁看出端倪后毫不留情地嘲笑了一番。
这学期本来就忙,下班不准时,两人能在一起的时间大大减少,被任瑾这样一来,更是没有多少单独相处的时间。当然,温时修是不会承认自己吃一条大金毛的醋,只用沉默和冷淡来表示不满。
但这在某天回家后彻底爆发。
难得的休息天,两人早早洗了澡靠在床头各做各事,校区还有些遗留事务,温时修便抱了电脑在处理,而任瑾无聊,摸着平板枕在他身侧,也不知看见什么了愈来愈兴奋,突地凑过来扯扯他衣角。
“哥哥……”
他正打字,闻言嗯了声,眼角余光却一分也没往她身上瞟,依然一副忙碌的样子。任瑾知道他有很多事要做,抱住他手臂黏黏糊糊蹭了两下,拿了平板给他看。
“哥哥,我才发现微博上有好多流浪狗狗在找领养,我们领养一只好不好?还可以和小尾巴做个伴……”
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意思就是想领养一只狗狗,任瑾盯着他星星眼期待。而半晌温时修刚忙完,没答话只放了电脑至床头柜,侧目静静看她。
“不行。”
任瑾一愣,下意识问出口:“为什么?”
“狗不比猫,不是你想养就能养,”他淡淡解释,“这学期课程安排满,如果养了,你有充足时间每天早晚带它去遛弯?有足够时间照顾它?你知道,狗好动,如果长期放在家,会抑郁。”
“……”任瑾默,她没想过养狗还有这么多需要考虑的,只还想再说时他又说道。